“ 至少在表面上,没人给我绿帽子戴。 ”
这大概是我在法庭外第一次承认我的确是打她了。
没办法,在第一次离婚对峙法庭的时候,其实我是被告。时间特别巧,是一个阴历2月的最后一天,也是我的生日。那一天夫妻双方对峙公堂,妻子提出了她作为原告的诉讼要求:第一,她的信用卡欠款一共5万,我要全部帮她还上。第二,在结婚之前,他们家借给我了2万块钱,找我要回去。第三,因为夫妻双方生活困,她欠了十五万的外债,要我替她还完。第四要我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5万,因为我对她有家暴行为,由此而来。
关于家暴,她指的就是我揍她,而且是当着她父母的面。
事情是这样的。她总去山西阳泉的一个小区,那个小区里有一个其他男人租下来的房子。当然了这个男人是有房子的钥匙的。那个男人和她闺蜜的关系是她闺蜜是这个男人的小三,煤老板嘛。她在人家家里边圈了屋子,置办的是井井有条。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据说全是她自己花的钱。之后她每个月都要去一趟阳泉,少则三四天,多则一个星期。哪怕是闺蜜和“男友”分手之后,还在往哪个地方跑。尤其是在煤老板竞选村长失败,煤矿被新村长以环保的理由关了之后。其实是他们家挖煤把人家村长家的祖坟给刨了。这就不说了。
我记得那是最后一次婚姻谈判。我问她为什么要去山西,总去阳泉。结果她当着我父母和她父母的面说的原话是:“因为他想吃我做的饭了,我就要回去。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管我?我呸!我看你见就想吐,长成你这样的就该断子绝孙!”
我当时就把手里的杯子扔过去了,然后直接越过桌子抓着她就狠抽她。我记得是五巴掌,一巴掌打的她转了一个圈儿,第二巴掌就给打躺下了。接着就是骑在她身上反复好几巴掌,一直到我爸把我拉开。
这是我婚姻一年以来,第一次让她哭。另外大家也注意一下啊,结婚一年,我们因为生活困难,在没有任何置办任何东西的情况下欠了25万的外债,平均每个月都要花2万5000元左右。这生活真困难啊!
我是不是被绿了,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反正没人承认,法院也不承认。
我很庆幸,至少在表面上,没人给我绿帽子戴。
但是我很后悔,后悔抽她抽晚了。我要是不顾忌自己的婚姻,不顾忌父母的感受,我早抽她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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