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我在教室遇见了他,我承认我相信了我一直不相信的一见钟情。他是来为主持队添加新成员的。当时的他,很青涩,很腼腆,却一直挂着笑容。那一刹那,我的心不是蹦蹦的跳,但只是眼神会不知不觉中投向他。但是我当时只是以为一时的心悸,但是缘分是这么的美妙……
在不久的后来,我又看见他了。他也参加了学校的与我的同一个活动。我当时就看着他,慢慢地沦陷,我不了解我知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不是他的外表,不是他的语言,仅仅一个动作与表情。那时,我在操场的这头,望着操场他所在的那头,他不知道在人海茫茫中有一双眼睛注视着他。我静静地望着他,没有人知道一向大大咧咧的我心里在想什么。
第一次我有了想把自己的心情告诉他的冲动,可是冲动之后,我才知道剩下的只有自嘲与无措。我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吗?我既不好看,也不苗条,带着厚厚的镜片,矮矮的身体,我才发现童话里的故事中的女主之所以为女主,是因为她有成为女主的优点与特质,就连灰姑娘也是。我不知道他的任何,甚至他的名字,也许可以通过其他路径我可以了解他,但是我不喜欢张扬,我喜欢我喜欢他这件事只有我和他知道。但是,转而一想,许多爱情正是因为女生的怯懦与退步,所以才没有酿成好的结果。然后,两者在我的脑中不断纠结,不断盘升,不断争斗……
最后,我就往最坏的方面想,如果注定结局是坏的,那么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去尝试一下那个过程呢?给自己一个机会接近他,告诉他,即使最后是退场,即使最后会伤心,也总比错过好啊。
再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礼拜之后,在我决定去告诉他的时候,他依旧是那样的笑容,只是他的笑似乎不是对着正向他迎面走来的我,而是身边的一个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很张扬,很灿烂,那样的美好。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样迈开脚步回去的,只是总感觉自己被淋了一场雨,很大,很苦,心缺了一大块,空荡荡的,苦涩的滋味蔓延整体身体,直到每一个角落。我没有哭,又不是失恋,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爱恋,虽然没有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但是怎么说呢,果然自己还是不适合那些闪闪发光的人啊,因为站在他们身边的自己很卑微,很自卑,很渺小。我到了图书馆,望着一排排书架上的书,我没有记得任何一本,因为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忘了吧,忘了吧,爱情的鸟儿,飞错了方向呢。强迫自己强颜欢笑的滋味真心不好受,比自己考试没有及格更心痛。
我在想,如果我早点告诉他,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呢?我估计痴人说梦了,结果应该不会有什么改变,不过顶多能听到他说一句话,“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那我真的会哭出来的,很难堪,很尴尬。我也想像小说中电视剧中的女生,很霸气地说,“没关系,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最适合的那个对的人。”我没有那样说的资本呢,真是失败啊。
经历了那一次什么都不算的恋爱,我懂得了两句话——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另一句话是:“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放你走,也放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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