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边上,他弹着吉他唱自己的歌,歌声跟着风飘了很远才停,路人的脚步在他身边走走停停。他不靠这个维持生计,看他的吉他箱子被放的老远就知道,他不用在意有没有观众,不在意有没有人在听,他还是那么固执那么任性。
唱自己的歌,也唱别人的歌。当时我从西山下来,一幅他早已认不出来的打扮站在刚好可以看清他的地方,鸭舌帽被我压的低了又低,虽然我晓得他不会注意到我。我看着他,感觉昨天才分开,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巴不得身体里也流着对方的血液,和彼此感同身受。三年前、我已长发齐腰,但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天,我一刀埋葬了多年的长发,好似也断送了我们来之不易又已相守已久的情,一直到留到现在,但是,纵然留了三年短发,此时此刻,依然心乱如麻。
时间不长,但却把我们变的沧桑。三年前的4月,我在双流机场目送他登机,一周后知道他已经平安到达开罗,半年后,我看见他背对金字塔。和黝黑的外国友人的合影,一年后,看着他的头发扎成小辫,两年后,他揽着一个长发姑娘的肩,我以为,如果再见他肯定是在他的葬礼上,虽然我也不能保证我可以活的比他长。他在埃及期间,我们很少联系。三年后的重逢,显的那么自然又仓促,在那么不合时宜的时候,两个本该相安无事的人像一场恶作剧一样被安排在一起。命运任性的像个孩子。
细细数来,我们从认识到分开再到重逢已久有七年了,我们像许多大学时候情侣一样,校园里谈着恋爱,工作后也固执的不愿意分开,有人说,在爱情面前,当激情无情的被生活磨灭之后,剩下的默契依然可以让彼此存活,我和他就是这样。
毕业后,他找了兼职,把精力放在了组建不久的乐队上,我不赞同也不干涉,那时候,我在一家酒店实习,生活不算宽裕,但却充实,好在我们对物质上的要求又实在不高,用他的话说,出门吉他在,回家媳妇在,就是最理想的生活状态了。那时候我们租住在一间15平米的屋子,一张床和一个不大的衣柜是我们所有的家具,做饭有公用的厨房,我不会炒菜,但是会炒饭,简单又省时间。
我们在一起吃的最多的估计就是我做的蛋炒饭了,我们都不愿意在衣食住行上花太多时间,像是与生俱来的默契,有时候闲着我也会去乐队唱几句,他经常说我歌唱的不怎么样,样子倒装的挺像回事。有时间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出去走,不坐车,只走路,双人帐篷双人睡袋和一些简单的装备,日子就在我的炒饭里安静的泡着,并无不妥。如果不是后来的一次变故,我会觉得一辈子都该这么过。
2012年,就在乐队开始有起色,我的工作也开始步入正轨的时候,他5岁的弟弟在一次意外中身亡,我知道他和弟弟的感情,父母也是老来得子,所以格外疼爱。他的父亲母亲在一夜之间白了头,如果没有亲眼所见,我也是不相信一夜白头是真的。安排了弟弟的后事候,我们回到了所在城市,但是作为哥哥没有见到弟弟最后一面,深深的愧疚和自责让他一蹶不振。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没有再碰吉他,没有理会已经开始在接商演的乐队,一开始我安慰他,也让乐队的朋友来家里,慢慢的,我就不让任何人来了,他敷衍的表情谁都看的出来。
我们开始争吵,开始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但是我从未想过要分开,总觉得这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在他执意要走的那一刻我就依然决定不等他了,我晓得我等不起,我强大不到把别人的理想当成自己的目标去实现,或许是不够爱吧。所以当他提出要去埃及的时候,我并不惊讶,因为他说等他弟弟长大后会带他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好我也在。当然,我不会和他一起去。他也没有问我要不要等他回来,长久以来的朝夕相处,这点默契还是有的。我也不问,我晓得那是他回答不了的问题。告别时候的那一句保重,像是堵在喉咙的铅,怎么讲,都难受。
包子说,从一开始的不可取代,到后来的可有可无,再到最后的不如不见,到最后,我们连威胁对方的筹码都没有了,我们居然还这么顺理成章的接受着,这完全是个笑话。我没有讲话,因为当时我脑海里全是他,我们太固执,太默契,太了解,与其到最后绷断到两败俱伤,不如乘早温柔的放下,虽然都会疼。他走过后不久我辞掉工作,去了我们一起去过的唯一的地方昆明。用他的话说,这里人杰地灵,四季如春,适合人住。
三年时间里,我尽量把重心放在了工作上,每天都尽量让自己微笑淡妆淡香水。我希望可以掩饰住心里的伤。习惯是个非常可怕的东西,一个人习惯后,我居然决定之后的生活就这么居无定所的过,就像林忆莲在《失忆》里面唱的。
那天,我吃完饭,一个人在酒吧街走,很久没有去过了,其实也不爱去,嫌太吵。发现一家叫“Tomorrow”的酒吧,这曾经是我的网络名,装潢也是我喜欢的风格,酒吧不大,而且没有挨在一起的两个凳子,示意着客人是要独居而坐的,很合我意。天色还早,酒吧没有人,我进去找了角落坐下,点了啤酒,开始好奇开这个酒吧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低头苦笑着喝了口啤酒,怎么可能是他,他现在应该在埃及美酒佳人才对。所以在聚光灯打在他身上的时候,我依然不敢相信是他,他唱着李健的“为你而来”。我喝在嘴里的那口啤酒忘记了要吞下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出酒吧,三年,我以为我忘了。
怎么回去的我忘记了,躺在床上,彻夜未眠。他是不是来找我的?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要不要去见他?万一他结婚了?万一只是我多想了?他有没有认出我来?我列出了一百万种可能性过后,第二天让朋友去了那家酒吧,服务生说每周末他都不会在酒吧,在滇池边唱歌,很不巧,那天刚好是黑色星期二,要熬到周末,比等待世界末日还要漫长。我想着是假装偶遇,还是若无其事的说一声好久不见,到最后,我依然不敢面对他,多看一眼都不敢。就这么远远的站着,感觉他在我身边,就算那么远,也够了。
时间带走了太多也改变了太多,就像大冰说的,有些话,可以说的时候不敢说,等到想再想说的时候已时隔多年且隔万水千山。每一场等待都是关于一场自我认知的阴谋,我们在一次次的阴谋中成长,看清别人,也看清自己。我看到有句话说,只要是真的,我愿意去等。是啊!多么真挚,多么发人深省。在年华老去的时候等到了曾经想要朝夕相伴的人,那时候,是否可以一切如初?在已经打着饱嗝的时候等到了那碗最爱吃的酒酿圆子,那时候,是不是还可以挑动你的味蕾?我们还很年轻,但是不代表我们等得起。
我转身背对着他慢慢的走,同一缕风吹乱着我们的发,只是我们,已不再当初。是啊,都是曾经了。只要你还在,我还在,世界还在,我们是不是就该觉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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