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荒马乱的年代信都是用黄草纸或者布块写的 ”
要说外公最想念的人,那绝对是小外公了。小外公名叫崽崽,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大家都很疼他,更不用说老太太了。那绝对是捧在手上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崽崽还很聪明,脑子特别好用,是个乐于助人的邻家大男孩。全家人都对他寄以厚望,觉得将来定能大展宏图,光宗耀祖,可好景不长。一天去给在外面做工的父亲送饭时,半路被抓了壮丁。就这样,崽崽穿着背心短裤从此离开了家,再也没回来过。
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每隔几年才能收到崽崽寄回来的一封信。收到消息后外公立马放下手里的活赶去邮局取信,一路上把信封紧紧的捂在胸口,仿佛这样就能离崽崽近一点,感受到他的气息。
当着家里众人的面朗读崽崽的来信,兵荒马乱的年代信都是用黄草纸或者布块写的;有时上面沾染了血迹,看着真是让人揪心;第一封信!崽崽在信上说一切都好,因为识文断字已经做上了文职,但是要经常跟着部队到处转移,没有固定的地方,让家里不要回信给他。
是的,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因为他不能写自己在哪个部队,更不能写自己身处何方。也许是为了安慰家人,也许是真的需要保密。可这简短的几个字根本不能慰藉一家人的相思之苦,反反复复的念了几遍的信纸,被泪水沾湿的草纸出现了破洞。外公就把信放在灶台上烤干,然后用布包起来,想崽崽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看。
收到第二封信已经是几年之后,崽崽说他负伤,让家人不要担心,会很快康复的,等有时间就会回家。还说想吃外公做的烤地瓜,外婆做的玉米饼。从那时开始每年年底,外公外婆都会挖很多地瓜做很多玉米饼放家里,等着崽崽回来。
第三封信来之前,因为外公实在等不及就自己打听到了附近的部队驻扎地。到那里的时候因为是晚上被当成敌人抓了,肩胛处也被子弹擦伤。可还是一无所获,查无此人。带着伤回到家又开始了无尽的等待。
等到前面两封信都被看的字迹模糊要腐烂时,终于迎来了崽崽的第三封信。心里写满了对家人的思念之情,还有他这些年来遭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件意外,那都是他以前在家时想都不敢想的,信的最后是跟外公和家人告别,崽崽说他被炮弹炸断了一条腿,很快就会跟部队转移,不同寻常的是这次他说了目的地,TW!
看完这最后一封信,老太太倒地不起当晚就驾鹤西去。外公散尽家财想买到消息去把崽崽找回来,最后都是徒劳无功,反而给自己惹上一身官司,被抓去当了典型关大狱。家里嗷嗷待哺的一群孩子,全靠大字不识的外婆一人支撑着。
每每说到这,外公总是从上衣口袋摸索出那洗到发白的手帕擦擦眼泪,长长的叹一口气。外公说,崽崽是家里最聪明,最好看,最听话懂事的弟弟。虽然自己过着富足的生活,但是从来不会看不起穷人,自己还偷偷藏了钱接济穷人家的孩子去读书。
最遗憾的是崽崽没有留下一张照片,可他的模样一直深深的印刻在外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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