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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胖的女友,我要和你分手!

“ 火鸡拿到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小姐。 ”

阿南妈妈说她给了火鸡最好的待遇,最高的工资。而火鸡拿到工资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小姐。在义乌的36个月里,工资只在火鸡那里暖个手就没了。

火鸡回到本地后,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对别人的喜欢感恩戴德,而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长得漂亮,相互喜欢一下;长得不行,那就撒油那拉。然而两年多后,火鸡却成了身穿长布衫、手拿白纸扇的文化人,从事着国学教育。这一切归功于他的妻子,火鸡和他妻子的故事也非常离奇,这是后话,容后再表。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那么,有个吃不胖的饕餮女友是什么感觉?也许阿伟最有发言权。

阿伟到书店借书时,刚好职校毕业,他喜欢看格斗类漫画,如《北斗神拳》、《刃牙》、《拳孩》、《孔雀王》。阿伟的初恋女友小玟,人如其名,个子娇小,一米五左右,长相很卡哇伊,明明已高中毕业,身材样貌看上去却像初三学生。她喜欢看少女漫画,《天是江河岸》、《巨星本色》、《摇滚狂潮》这些都是她的菜。两人在借书过程中相识相恋,恋情持续了两年半,最终因两个葱饼,他们分手了。

分手后,阿伟对小玟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恐怖”!什么恐怖?胃口!

两人约会逛街,如果从下街走到上街,小玟就从下街吃到上街,鱼丸、馄饨、烧饼、可乐、麻糍片;约会完回家,又从上街吃回下街,蛋糕、花麦梳子、芋饺、麦芽糖……更恐怖的是小玟百度吃不胖,让阿伟想劝也无从劝起。

不是说好能量守恒的吗?那么多东西吃下去,到底去了哪里?不长肉,不拉稀。

他们一起在外用餐时,小玟面前的食物永远比阿伟多,如果阿伟点了一个小笼包,外加一个肉饼,小玟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碗饺子。刚开始,阿伟总劝少点一样,如果小玟点了五样,阿伟只给她买四样。过了一段时间,小玟火大了,在吃掉阿伟买的食物后,自己另外再买。再后来,小玟想吃的都自己掏钱,AA制,让阿伟只负责给她买。就这样过了两年半,有天早上,吃过早餐的小玟,让阿伟给她再去买两只葱饼。在等待炉中葱饼烘熟的过程中,阿伟不知怎么就幡然醒悟,小玟现在AA制,等结了婚,两个人的钱不就是一体的吗?这个吃不胖的饕餮女友!也许会吃光全部家产。

等阿伟把葱饼拿回来,小玟问多少钱,要把钱给他。阿伟说:“不要钱,这两个葱饼我送给你,我们分手吧!”

就这么奇葩的分了手,两人反目成仇,一个说对方贪吃饕餮,一个说对方小气守财。而据我老妹的分析,他们都是背了原生家庭的锅。

阿伟是单亲家庭,父亲早早因意外过世,靠着妈妈拉扯长大,经济情况一直不是很宽裕。而小玟的父母是商人,空闲时间无多,关心女儿的方式是给钱,让她自己想吃啥就买啥。

后来身材娇小可爱的小玟,找了个1米八几的高大丈夫,形成了最萌的身高差。而重要的是,高大丈夫根本不来管她吃什么、吃多少!反而说:“又吃不胖,你随便吃!”

阿伟后来也结婚了,妻子家是本地自己开超市的,对于这个,有好事者推测,难道阿伟真的是被小玟吃怕了?找个开超市的女孩,就不必担心她有多会吃了。去年见到阿伟,原本的英俊潇洒已化为乌有,胖成了一个球,好事者再度推断,超市里的东西吃多了,饕餮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有人百吃不胖,有人几爱成伤。花丛浪子方剑,接连三天没在书店出现,居然是因为害怕一个女孩。少年人的情感就像韭菜,割了一茬,很快又会长出另一茬。请关注《巷子里的青春书店》下一篇(13):用缎带绑起自己做礼物的女孩,浪子方剑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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