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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你,我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回首往事,当一切悲伤过去之后,谁会在樱花树下停留,找寻那一份芊芊记忆,思索着,将它编织回到曾经的翩翩红尘中铭记的画面。

年少的我们都很单纯,明明知道你喜欢的是别人,而我还厚着脸皮的硬追着你,大声的喊:“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能死啊。”

拖你的福,让我变成了一位天使。为了你我学习煲汤,没怎么学会,因为你一口没喝就倒了,我猜你是嫌弃汤比较难喝;为了你我开始留长头发,从小没扎过头发的我,从那时候起每天顶着炸毛头上学,我知道是难看无比,因为这你还没少“夸奖”;为了你开始穿裙子,结果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我猜你也很想笑,因为那段时间你总躲着我,估计你是怕自己笑的停不下来……。

那时候,我就像打不倒的圣斗士,无论别人说什么,话有多难听,都阻挡不了我对你的追求。我问,“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呀”。你说,“我喜欢的是女孩,不是你这种每天跟一堆男生称兄道弟的男人婆。”

然后我就疯了,休学两个月,开始实行我的改造计划,不再打篮球,不再跟男生勾肩搭背,不再上窜下跳,不再说粗话,不再……。总之,最后我竟然什么都改了,对于我来说,这是奇迹,我闺蜜她们说,这是爱情的力量。

我看着静子中不一样的我,心想,这回你应该喜欢上我了吧。正当我沾沾自喜的时候,突然,门被“啪”的一声推开,还没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啪”又一声,这回不是门,是我的脸。没错,我被我妈凶狠的甩了一巴掌,脸一下子就肿了,挺疼的,下手这么狠,估计不是我亲妈。

“我让你好好读书,结果你去学校干什么了,你现在出外面听听人家说了什么,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我这张老脸都让你丢尽了。”怒气冲凉的说了一通,然后走了。我捂着脸傻眼了,这什么情况?

去学校我才知道,原来我给你写的99封情书全都贴在了校通知板上,听着有人大声朗读,有人嘻哈的笑,我想,你保存的还挺完整的,我还以为你都扔了。我又继续站在远处看了看转头离开了。为什么不上前撕了呢?围观的人太多,我这小身板估计挤不进去。但同时我也知道我妈为什么那么生气了,我住的那小区离学校很近,在小区住的同校学生也不少,自然而然人们在无聊的时候,聊聊别人的八卦来取乐。

至始至终我都没生气,挺佩服我自己的,竟然还有点幸福的感觉,自己都嫌弃自己了。这事没过几天,又一个新闻传来,当时我一如即往的去给你送早饭,结果饭没送到,我去了医院,而那新闻我也没听到,不然,结局应该不是那样。

我妈得了急性阑尾,得做手术住院,那几天忙疯了,边照顾我妈边打理家里的事,每天休息不超过五个小时,医院的阿姨们还夸我特孝顺。终于半个月过去了,我妈也好了很多,能一个人行动了。

我想,去学校看看吧。感觉好久没见你了,还挺想的。巧的是,我刚路过男生宿舍就碰到了你,你心情还不错,因为你跟我说:“哟,大忙人回来了。”这是你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我猜几天不见,你也想我了,这感觉非常好,感觉很幸福。

我高兴的有点得意忘形,“嘿嘿,想我了?抱个。”说完不等他同意我就冲上去了,终于,抱住了,我傻傻的笑着,老天对我太好了,这几天的辛苦与烦恼也没了。

往昔泛起的吟歌,潇洒于我跃动着的笔尖,倾诉着对似水流年的缱绻与缠绵。

我猜我在学校里算是个名人了,不然大家怎么那么关注我。我和你一个简单的拥抱从大家的嘴里变成了相拥而吻。我想如果真是相拥而吻,别说是一巴掌,就是十巴掌我也值。

“啪”“你这个***。我警告你,以后离他远点。”我愣住了,哪来的疯女人,无缘无故的甩我一巴掌还有凶巴巴的警告。瞬间,我怒了,最近总是让人甩巴掌,忍无可忍。

我追上刚打完我的疯子,二话不说,接连的甩了她两掌,为什么不多甩几下,因为你出现了,我被你推倒在地上,像个小丑让人围观耻笑。反观你们,你紧紧的把她护在怀里,警惕愤怒的盯着我,那一刻,说不难受是骗人的,心狠狠的被“纠”了一下,刺疼刺疼的。我站了起来,随手拍拍沾在身上的土,昂首挺胸的走了。看似我好像脸皮太厚无所谓了,只是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忽略了我紧攥的手在颤抖,回家洗手的时候才发现,指甲陷入手心里,血肉模糊一片!

后来我才知道,在那半个月之前你们便在一起了,只是当时我忙,所以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难不成痛哭一顿?不过我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没过多久,由于种种原因,我被学校开除了,我没有去学校办离校手续,也没有去和任何人告别,因为我搬家了。从此,我们就没再见过面,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永别。

再后来的某一天,也不知道谁把我拉进班里的群,正巧,我看见你在里面说,“我被人甩了。”我说,“活该,谁叫你当年不接受我。”我这话刚说完,原本热闹的群瞬间冷却了。我笑了笑,点击退群。

我的青春,我的爱情便在这句话中结束了,我亲自给这段独角戏画上了一个句号,落幕落泪。

生活就是这样,四季流转着,最后又会留下谁,陪伴在身旁。那些岁月中深深浅浅的痕迹,那些无法定格的记忆,终究有此模糊。寻一杯冰冷的水,来解救干渴的喉咙。写一些忧伤的文字,记录着一些琐碎的生活。十指相握给自己取暖,只能维持的瞬间。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我不想你,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这篇文章我曾在文章网上发表,那是因为找不到了,现在发表在这里,是因为我想把它保存在这里。因为这里才是我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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