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忘忧,当时爹妈给她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据说是希望她忘了所有的忧愁,快快乐乐的长大,源自于她有一个看起来有些不寻常,发生率却越来越频繁的童年:有人生了她,却没要她,至于原因,至今不明。
当然,她也不会在这件事上纠结,倒是家中二老闲来无事之时会拿出来说道说道,初听之时,总觉得童年是一本微型小说,听多了,便成了倒胃口的狗血剧了。
成长了28年,感谢爹妈起的这个名字,虽不善于与人的沟通,好歹也算是无忧无虑的过来了,包括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来到了大城市里打拼,也还算是顺利。
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的运气是有限的,挥霍完的那一天就真的没有了,扪心自问之下,她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实在谈不上挥霍,可这一年来接二连三的倒霉事情比大姨妈跑得还勤快,简直就是如影相随。
也曾尝试着在身上带了个十字架,结果没什么变化,后来仔细一想,或许是上帝在中国行不通,便去庙里三叩九拜的求了个护身符,结果......
当苏忘忧躺在妇产科的手术台上的时候,她突然觉得,什么上帝,什么佛祖,就像当初还不如拿那几分钟用来散步的生她的一对男女一样,都不可靠。
“是不是想清楚了,等下麻药进去,可什么都没有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穿着白大褂的大约四十多岁的医生不死心的重复了一遍,带着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就好像巴不得听到她说不。
苏忘忧动了动有些不雅的姿势,摇摇头:“我想清楚了。”
医生终究是放弃了,开始了她的碎碎念:“你这是第一胎,而且老大不小了,为什么就不生下来呢,你们这些女孩子啊,就是不知道珍惜自己,既然不想要孩子,为什么不做好措施呢,既然有了,为什么又要打掉呢......”
医生自言自语的说了很多话,她的意识渐渐的模糊,后面说了什么,她已再也听不清楚。
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比如说前不久莫名其妙的失恋,她还是不知道为什么。
她何尝不想留下这个无辜的生命,虽已28虽高龄,却在一个月前加入了剩女的行列,为什么说是加入呢,因为在这之前,她还是有男朋友的,她的男朋友叫秦伟明,是个IT工程师,一表人才加上才华横溢,初次见面之时,便让她动了心。
认识七天,交往一年,正庆幸着自己终于脱掉了剩女的头衔儿,准备让农村的爹妈一个惊喜,见一见这个十分拿得出手的未来女婿,也好让村里其他人嫉妒嫉妒之时,犹如梦一般的,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醒来了。
没有任何先兆,没有打一声招呼,她的男朋友,哦不,应该是前男友,突然消失了,QQ头像一直是暗的,电话打了无数遍都是关机,最后只得去了他的单位。
“秦伟明?两个礼拜前就辞掉了这里的工作,听说是出国了。”好心的同事如实相告,但又尽显满脸疑惑的表情:“我怎么没听说过他有女朋友啊,这小子瞒得可真紧,怎么,他出国没跟你说啊?”
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是怎么灰溜溜的从他的单位跑掉的,外面还下着小雨,连伞都忘了打了,只顾着一个劲儿的跑,直到再也跑不动了,蹲在了一个角落的屋檐下,雨水混着泪水一直淌个不停,怎么也擦不干净,哆哆嗦嗦的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翻看着跟他的一条条的短信。
忽然苦笑,嗯,好的,哦......他回的短信好像从来都不曾超过三个字过......
接下来的几天,她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晚上捂着被子哭得直到眼泪干,白天装个没事人儿一样盯着红肿的眼睛照常上班,只不过短短几天的功夫,她足足瘦了好几斤。
怪不得都说失恋伤情是最好的减肥方式呢。
心细的同事终于发觉了她的异样,也曾努力的开导,可这种事,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旁人开导是开导不来的。
哀怨愁肠了几天后,她突然明白这么一个道理,那就是男人和女人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女人容易将爱情当做生命的全部,通俗些讲,就是容易将爱情当做饭吃。
而男人不一样,或许是情未到深处,或许是理智更多一些,更或许是男人的骨子里天生就比女人多带了些心狠,在对待爱情这种事上,相当的理所当然,爱情只是他的一部分,或者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他认为重要的时候,你就是重要的,但他认为不重要的时候,需要取舍的时候,那曾经的所谓的你是他的一部分的概念,便成了长长了的指甲,亦或是耳屎之类的东西。
何其的可悲啊!
这是苏忘忧28年来,意识到的最深刻的一个道理,也算是可悲的教训,若是个插足者也好,死了也罢,好歹还能失恋得明明白白,这算什么?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只留给她糊里糊涂的结局吗?
因家庭的环境影响,害怕恋爱,因为害怕被抛弃,害怕受伤,守着空房多年,好不容易壮着胆子爱了,结果还是受伤了。
到底找谁说理去!
索性辞了工作,在自己租来的一亩三分地上哭天抹泪的邋遢了数日后,好歹算是缓过劲儿来了。
听说失恋的人都会去剪掉长发,预示着重新来过,苏忘忧再不相信长发及腰娶我可好之类的扯淡了,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及腰长发剪成了齐耳的短发,但愿一切可以重新来过。
偏偏上天不如人愿,每个月都准时来看望她的亲戚,这个月竟然没来,不死心的用掉了三四个验孕棒,还是两条杠。
这大概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吧。
爹妈盼望的便是她早日成家,早日抱上个孙子孙女,现在孙子或孙女是有了,可她却整日的担惊受怕,在要与不要中挣扎,就这样又颓废了数日,终于下定了决心。
之前微薄的薪水仅够养家糊口,辞去工作,只出不进的生活也维持不了多久,如果要了这个孩子,她就只有两条路,一是卖身,二是要饭,想想自己只能算是凑合的长相,加上尴尬不已的年龄,前者算是没戏了,再加上自认为还颇有些气节的性格,想来也走不上这条路。
至于第二条,实在丢不起这个脸。
细想之下,便只能牺牲这个来的不是时候的小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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