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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好棒啊在用力一点 人与狗交配_一见冤家误终身

夏威夷之行,阳光、洁白的沙滩、椰子树!

马尔代夫,清澈的海水,各种叫不上名的烤鱼。

热带沙滩。

陆瑶,习惯性的戴上一副大大的太阳镜,几乎赤裸着躺在沙滩上。

结婚后的陆瑶已经抛弃了保守,并且为了迎合丈夫,她可以这样做。

她们的旅行一定会是很快乐的,虽然哈大门平日强横惯了,但是在骄傲的陆瑶面前,他从来都是顺着陆瑶,既然没有摩擦点,老夫少妻的新婚夫妇,自然不会有争吵之类的事情发生。

他们不时的下水游泳,嬉戏打闹,玩累了就去吃点东西,于是二人都沉浸在幸福的喜悦当中。

环境的改变:

使得本来有些抑郁的陆瑶经过婚姻和蜜月的洗礼,逐渐恢复身心,她也真正能够接受哈大门的身体了,(这里涉嫌低俗,不敢写!)

过上新生活的陆瑶不知道,远在万里之外还有一个“非她不娶”的“真命天子”。

“月笙!我可能要走了。”吴春雨。

“哦?去哪里?”腊月笙。

“爸爸来找我了,他说要弥补多年的遗憾。”吴春雨。

“哦!那太好了!我就说爸爸哪有不疼女儿的。”腊月笙,笑着说。

“可是那样……那样我们就不能总见面了,他的公司在大东区的边上,而且还是个矿山。”吴春雨。

“嗨!不都是在沈阳嘛!想见总是不难的,这怎么能跟父女和好相比。”腊月笙。

“可是我还是不太想过去。”吴春雨。

“那是为什么?”腊月笙:“春雨,虽然我听你抱怨过多次,说爸爸太狠心,可是你知不知道,他或许也有难处,再说,你总抱怨他,反而说明你在乎他,当然,这是人之常情,任何人都会理解的。我支持你们和好,去吧,投入爸爸的怀抱,他会好好补偿你,心疼的你的。”

“可是……,那样我们就远了。”吴春雨。

“呵呵!怎么又绕回来了,咱们不是刚说过这个吗。”腊月笙。

“如果我走了,你会想我吗?”吴春雨。

“当然!呃……!或许我还会去看你。”腊月笙。

“或许?”吴春雨。

“……!嗯!”腊月笙。

“你就一点都不挽留我吗?”吴春雨。

“我怎么会阻拦你投入父亲的怀抱?”腊月笙。

“好吧,那我明天就走!”吴春雨。

“哦!”腊月笙。

第二天下午,客车站:

“月笙!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别太仔细了!该吃吃,该穿穿,别太委屈自己。”吴春雨。

“呵呵!你也是。”腊月笙。

“你就不问问我去哪吗?”吴春雨。

“……?不是大东区吗?”腊月笙。

“爸爸的公司,叫东辉集团。”吴春雨。

“东辉集团……?好熟悉的名字……呵呵,恭喜你啊!都集团了,肯定下属几家公司……”腊月笙。

“算了!我走了,你保重。”吴春雨。

“嗯!保重。”腊月笙。

腊月笙看着客车缓缓开动,他冲着干瘦的吴春雨挥手道别,吴春雨挥手后,把头低下,两行泪滑落,她干瘦的肩膀在颤抖,她轻咬嘴唇依依不舍,她抽泣着不敢再看腊月笙,而这一切腊月笙全看到了,

腊月笙明白吴春雨所有的话,他也知道应该怎么说才会让吴春雨高兴,可是他害怕一旦说出来,吴春雨就不走了!

那样的结果就是,他继续“耽误”着吴春雨,因为他心里明白,他真的喜欢,但是真的不爱这个女孩,在这里喜欢跟爱真的有区别!

“春雨,其实我们俩真的很合适,可是我……就是接受不了你,如果这是一个家长做主的年代,而你是我的新娘,我肯定会对你好,时间肯定也是一辈子!我不喜欢你的脸,我不喜欢你的手,我不喜欢你枯干的头发,但是我喜欢你的心!你的心值得我爱上一辈子,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没有一个强制的外力控制我,而我的心里,只有陆瑶!或许我跟别的男人不一样吧,我,就是我!我是一个既现实又浪漫的人,我是腊月笙。”

腊月笙,此时心里也是空牢牢的,他黯然地坐在那个常与吴春雨一起坐的长椅上,他看到了一对年老的夫妇,互相搀扶着散步,他们脸上安详,他们嘴角虽然没有甜美的笑,他们虽然早就失去了荷尔蒙的刺激,但是他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爱!

本来校园中的腊月笙,就曾经想象过这些问题,可是他突然觉得世界好像是变化太快了,他有些跟不上脚步了……即好像歌词里说的那样:“二十多年来我好象只学会了忍耐,难怪姑娘们总是说我不实实在在,我强打起精神,从睡梦中醒来,可醒来才知这个世界变化真叫快。”

金庸的小说已经过时了,他那些清朝末年的学者痕迹,已经完全淹没在茫茫新思潮之中,

黯然的腊月笙,黯然地想着……

“我说老腊!攒多少钱了。”抽烟,喝啤酒的墨镜,吧嗒着大嘴唇子。

“没多少,不过最近武松和马仔都去赚钱了,看来他们的书是念不成了。”无精打采的腊月笙。

“赶紧买车才是正经事。”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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