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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民工轮流啪啪啪 好紧好爽再浪一点_纨绔嫡女妻

方瀚是一个很认真的人。

他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

因为他家里是开药铺的,不管是采药、选药、磨药还是煎药,都要很认真才行,因为这药的那一头,拴着的都是人命。

爹爹在他小的时候就不停地跟他说,你要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等到爹爹百年之后,你才能继承这间药铺,如果你继承不了,这镇子上的百姓啊,生了病可就没有救命的药了。

是的,方瀚家的药铺,是这个小镇子上唯一的一间药铺。

但就算如此,在如此沉重而光荣的使命面前,方瀚还是提不起半点心思。

他根本不喜欢在药铺帮忙,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钻进屋子里研究医书,他想做一个神医,而不是只能给人抓药煎药的小工。

药铺老板也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小工罢了。他恨恨想到。

他还喜欢研究灵器,还去铁匠那里当过学徒,他甚至想过如果做不了神医,去创造新的灵器也可以,那些符文和医书一样让他着迷。

这两个都是与药铺老板毫无相关的。

但就算是这样让他讨厌甚至厌烦的工作,他也做得很认真,几乎没有出过差错,而他自己也不敢在这方面出什么差错。

因此方父越来越觉得家产有继,夸奖他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时间长了,方瀚甚至真的以为自己必须要继承药铺,成为一个只能守着这小药铺,在这小镇的一隅碌碌度日的寻常百姓了。

当他都开始祭奠自己曾经的梦想的时候,方父却跟他说,要他去云阡学院。

听到知县大人居然将自己推荐上去,方瀚自己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但是心中却带着狂喜,不过并不敢让方父看出来,只能面上淡淡地,表示自己知道了。

方父则有些发愁。

自己的儿子若是去了那云阡学院,不知道还肯不肯安生回家,若是他不回来了,留在京城,那自家这铺子可该怎么办啊。

方瀚似乎是察觉到了父亲的想法,心中有些凉。

原来这铺子比你儿子的前途还重要。

方瀚在心里哼哼着,当然不敢让方父知道自己心中的想法,也不奢求父亲能摆出好脸送自己走,于是只在那个早上,静静吃过早饭之后,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背着行囊坐上了前往京城的马车。

因为自己从小就接触草药的缘故,也从小听父亲说了很多关于草药的冷门知识,所以他也知道胡叶草还能长在悬崖的那种特性,所以竟然领先了所有人,在开始入学试的那天下午,只花了一个时辰爬到一处悬崖上,就成功摘到了胡叶草。

现在他觉得有些闲,不知道做些什么好。

起初他还想过在这苍昙山上找找有没有什么自己没有见过的草药,可是一番搜寻之后就感到有些失望。

这苍昙山与别处的山也没什么不同,不过都是山罢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附近的百姓京城上山的缘故,竟然没有再这里找到一株让自己感到惊奇的草药。

他叹了口气,觉得这京城也就这么回事儿。

他准备去找些可以食用的树皮,好歹先把肚子填饱。

就在他起身的时候,听到有人叫他,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阵烤肉的香气。

“方瀚,原来你在这儿。”

方瀚回过头,发现是自己那两位舍友。

而烤肉的香气就是从那个叫李仲的边军蛮子那里散发出来的。

李仲一手举着烤肉,一手拿着果子,脸上带着痞子一般的笑,见方瀚回头,就举起拿着烤肉的手晃了晃,表示打招呼。

在他身后,跟着黑着脸的王师贤。

方瀚发现少了一个人,于是问道:“那个裴公子呢?怎么没跟你们一起?”

裴公子自然就是裴南风了,虽然方瀚觉得自己与那位自大又高傲的公子哥很合不来,可面上还得做出一副和睦的样子,于是好似关系很好的样子问着。

可李仲却不屑于做这样的伪装,那些人害怕自己会得罪富家公子,可他却不怕,他是天擎边军出来的人,除了皇帝陛下谁都不敢动天擎边军,就算得罪了哪家公子又如何?自己带着家人卷卷铺盖躲进天擎边军里,除非对方能请到皇帝陛下为他做主,否则自己根本不会有任何危险。

于是他不甚在乎地撇嘴说道:“谁知道那公子哥儿跑哪儿逍遥去了,正好不来招惹我们,大爷我乐得清闲,看着那个裴南风狂妄自大的样子大爷就忍不住想揍他。”

李仲狠狠地咬了口烤肉,仿佛咬在裴南风身上一般。

当然,李仲在说这话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不是能打得过已经成为修行者,并且天赋段数是一段的裴南风。

……

而此刻的裴南风确实在逍遥。

他坐在溪水边的石头上,吃着烤过的野猪肉、喝着清冽甘甜的山溪水。

他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明明没有喝酒,却觉得有些醉了。

他自嘲地笑了笑,以为自己也同那些凡夫俗子一般了。

他甚至觉得那个什么太子也是凡夫俗子。

将这世间最大的官二代兼富二代都看做是凡夫俗子……裴公子还真是厉害。

不过他就是这么想的。

裴南风是见过太子的,同寒微然一样,他也很讨厌那个太子,装出一副惹人喜爱的乖孩子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恶心。

他在心中不屑地哼了一声。

什么太子,不过也是一个需要讨好大人的小屁孩罢了,连自己真正的样子都不敢露出来,只能带着面具生活,想想就累。

不过好在没过多久,那个太子就跟着寒将军去镇北军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裴南风不禁笑出声,还幸灾乐祸地想着:呵,装过头了吧,放着京城皇宫好好的贵族不做,非要去那镇北军,别死了才好。

裴南风觉得自己大概是这世上最自由的人了。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看不惯的人就揍,反正做了什么错事都有自己那个爹兜着,不用看别人脸色生活,也不需要刻意是巴结讨好什么人,这样就很好。

他甚至觉得当初劈了自己的那道雷也是本就属于自己的,只不过来晚了些罢了。

他是天生的天才,别的什么天才最终都应该败在自己手下才对。

这时,他想到了另外两个与自己一样天赋的人。

表情终于严肃了片刻,但不过几息时间之后,他又仰过头去不再想这些。

呵,不过是一个女人,和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罢了。

他又喝了一口溪水,觉得自己真的快要醉过去了。

……

裴南风觉得自己应该是睡着了,不然为什么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他揉了揉眼睛,觉得头还是晕晕的,竟真的是醉酒之后的感觉。

他啧了一声,准备去溪边洗洗身子,清醒一下。

他晃晃悠悠走到溪边,褪去了外袍,又开始脱里面的中衣,当他露出半个线条明朗的裸背的时候,敏锐地听到背后的树丛动了动。

他眯着眼睛盯着那片树丛,手中的动作也停下了。

当看到一个小姑娘从里面钻出来之后,他才不屑地笑了笑。

那个小姑娘他有些印象。

好像是挡在那个泥腿子前面跟自己顶嘴的那个。

叫什么来着?……暮思?

哼,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连个小姑娘都那么没教养,居然梗着脖子跟男人横。

你以为你是寒微然那种男人婆?

他嗤笑一声,准备继续脱,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尖叫。

他不耐烦地又扭过头看去,发现那个叫暮思的小姑娘居然红着脸捂着眼睛冲自己狂喊:“你你你!你这人!光天化日之下怎么这么不知廉耻!居然就宽衣解带了!万一被别人看到怎么办啊!”

裴南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淡淡道:“反正你也看见了。”然后根本不理暮思,脱下中衣之后,裸着上身走入水中。

入水的那一瞬间,他的身体还是不受控制地抖了一下。

初春还有些冷,溪水的温度也很低,身体难免不适应,很快的,他的皮肤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不过他却觉得很舒服,因为这凉意让他清醒了很多,那种让他烦躁的醉酒感也渐渐消散了。

过了许久,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了,才慢慢走回岸上。

他依旧坐在那块石头上,并没有穿上衣服,就那样坐在那里,让阳光把裤子晒干。

他第一次觉得太阳照在身上还挺舒服的。

“喂,你怎么还不穿衣服啊!”突然传来的女声,让裴南风有些怒了。

他皱着眉转过头,看着那个没有教养的小姑娘,十分鄙夷地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居然在这儿看爷洗澡?你还想不想嫁人了,可别最后懒上爷。”

听到这话,暮思气急,一跺脚,哼了一声,学着他不屑的语气说道:“谁要懒上你啊,臭流氓!”

啥?爷是流氓?裴南风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暮思:“你搞清楚好不好,是谁一直在旁边看着爷的,爷还没穿衣服呢。”

暮思的脸红了红,有些窘迫地样子,显然她也觉得不好意思,但还是说道:“我在这儿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你这样子,真是伤风败俗!小心别人看到了眼睛都会瞎掉哦!”

裴南风觉得自己都要被气笑了,这还真是荒唐,自己洗个澡又没让你看,这死丫头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伤风败俗。

没见过这种不要脸面的姑娘。

裴南风觉得自己再跟她待下去神经都会变得不正常,于是他摸了摸已经半干的裤子,起身迅速套上衣服,丢下一句“爷到别处伤风败俗去,你可别跟来”,就飘飘然不见了踪影。

暮思一人留在原地,对着裴南风消失的地方骂了句什么,然后也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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