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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闺蜜的换夫玩 好湿热花径 舌尖探进_一双小白鞋

华灯初上,流光溢彩的街道构成了城市的巨大血脉,滚滚奔流不息。

夜晚的城市比白天显得更加艳丽,黑暗掩盖了白日的不堪,灯火点缀了辉煌的轮廓,周围看起来是那么的美,林夕这么想着,一脚大油门,排气管发出轰隆隆的干吼,这台V8的福特野马澎湃的动力像流水卷着他往前驶去。

林夕要去参加一个跟他没什么关系的宴会,之所以他会去,是因为要见自他的初恋女友。这次宴会是他最好的朋友李淼所在的公司举办的,一次答谢客户举行的商业活动。不久前偶遇李淼正在筹备活动,无意间看到邀请函有一个熟悉的名字,米雪,他就愣住了,一番打听确定就是曾经的那个女孩,他就决定今晚无论如何都要来。

昨晚他喝了不少酒,醉的很痛快,做了个美好的梦,醒来心里莫名暖哄哄的,具体什么事有些忘却了,纵使身体疲惫难忍,但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清醒,不过现在他什么都摒弃了,脑子只被一个名字占据着。

路上难得不堵,林夕的左右脚不停在刹车油门快速转换,此刻他的心情也如同这台八缸发动机一样,暴躁。还有一段路,发泻一通车速渐渐平稳下来,他点上一根烟,一番吞云吐雾方才平定下来砰砰的心跳,不禁地回忆起这个带给他如此冲动的女人。米雪是他的高中同学,人长得漂亮,学习也好,品学兼优的班花,而他相比之下显得太过于普通。用一副不太对称的对联形容他俩的纠葛很是恰当,上联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下联是色之头上一把菜刀。

起初米雪跟他是同桌,面对众多追求者,他不忍心心爱的女神被这些凡夫俗子骚扰,只是实在难以启齿。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身旁淡淡薰衣草的幽香汹涌而来奔袭进林他的心扉,渗入青春的肌肤,有种血脉贲张的窒息惊醒了他,他抬头大口喘气,呼吸着来自鼻尖的芬芳,灵魂出壳拿起一张白纸,写下:可以做我女朋友吗?递给米雪,然后痴迷地注视着她,等待着她像以往一样,撕碎纸条,杏目圆睁不威而怒地告诫纸条的主人。这次她没有,纤细的手指将白纸上下左右不停对折成一个方形,放进上衣的贴身口袋,脸颊绯红,低头不语。他兴奋的濒临失控,跑到楼下的操场一圈接一圈发宣泄狂喜。难道好白菜都被猪拱了,这是他姥爷对当年他老子追他妈的箴言。

就这样,他和米雪不明不白的关系算是确立了,只是奇怪的是他请米雪吃饭,被拒绝了,他请米雪看电影了,被拒绝了,无奈的他偷来父母定情项链送给米雪,被拒绝了。直到毕业分离的前夕,忍无可忍的他表达了最后的坦诚,把当地一家有名的酒店的房卡塞进米雪的手里,米雪没有拒绝,当着他和她几个好朋友的面将房卡摔在地上,弄得满堂哄笑,他们俩的事戛然而止。

“吱”,一阵急刹,林夕来到宴会的酒店,想起刚才的愣神,不禁一笑,要不是当年的刺激,内敛的自己也不会像今天这般没羞没臊的放荡,他不禁捋了捋不久前刚染成韭菜绿一小撮毛发,满意地下车。

其他人林夕并不熟悉,径直走到李淼身旁打个照面,挤进熙攘的人群寻找预期的邂逅。没有回眸千转的错过,他一眼发现那个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匀称身材的靓影,倒是米雪被眼前这个异类惊到了,尴尬了一会才认出林夕。林夕到也不介意,邀请米雪来到了一块略显僻静的角落,服务生端来几杯酒水,两个人边喝边开始闲谈。

林夕深深抿了口冰水,笑着说:“没打扰到你吧,我们的大美女同学?”

米雪半扶着窗边的护栏,一身职业西装包裹下的身材不时微微摇晃,看样子喝的不少了,“哪有,我也是代表公司来,没什么熟人,没想到遇到你,只是好多年没见,你这份装束还真认不出来?”

林夕故作吃惊,“咋了”,说罢挺挺微凸的背部,“你不觉得很有性格?”

米雪顿时笑的合不拢嘴,“是很有性格,都快三十的人,你真是越过越年轻”,然后轻声道,“不过还是跟以前一样...帅”。

还没等林夕插话,米雪紧接说:“当年的事你还记恨我吗?”

“我站在这里,说明我还记得你,至于恨不恨,取决于爱不爱!”林夕若有所思意味深长地说。

“这么深奥,小女人不懂哎,那爱还是不爱”,米雪有些错愕,也只是惊鸿一瞥随即恢复了平静,故作不明痴痴地问道。

“你把高跟鞋脱掉,这样站一晚上挺累的,我还得仰视你”。林夕冷不丁地来了这么一句,想到什么说什么,简单粗暴不作做。

米雪显然被这个无厘头的问题给惊住了,忽而是笑非笑道:“我当年扔你房卡,你不会朝我扔鞋吧!”

林夕哈哈大笑起来:“我要扔也扔我的鞋”,本来就想吓她一下,看样子挺有意思,见到米雪释然,把身子贴得更近,嘴唇轻抚在米雪耳旁柔声道:“让你脱下高跟鞋是为了让你耳朵接近我的内心,听听那颗为你怦怦直跳的心脏”。

米雪真的脱下鞋把耳朵凑在林夕的胸前,佯装委屈地说:“看来你还是记恨我的!”继而抬起头宛然一笑:“看来你真的变了,这话听得我直打哆嗦。”

林夕没有在意米雪的戏谑,抢过米雪的鞋,单手用力将鞋子顺着窗户扔进外面的草丛中,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觉得心里有些好气,继而觉得失态,转而呵呵直乐,“这下我们互不相欠。”

米雪生气道:“快给我捡啊,这下我怎么出门”。

林夕恢复了平静,赔笑道:“看来玩笑开大了,外面这么黑不好找,这样我们从旁边侧门出去直接到地下室,我的车在哪,我赔你一双。”

“我怎么出去?”

“你要不嫌弃,我抱你怎么样!”

就这样,林夕抱着米雪进了地下室,进了车里。车子启动后离开了酒店,走进了街道。

米雪松了一口气,林夕问道:“你穿多大的鞋?”

米雪回道:“三七就行!”

林夕笑道:“我还愁这么晚那给你买鞋呢,这下不用了,我家就有”。

米雪奇道:“你不是说你没结婚,也没女朋友,哪来的女鞋?”

林夕:“你猜?”

米雪没有回答,倒头睡了。路上车流稀疏,林夕铆足马力,不多时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叫醒了醉意正浓的米雪,扶她走进了房间。米雪起身喝了几口水,倒在客厅的沙发半睡半醒。林夕坐在她身旁,望着这个曾经那个弥漫薰衣草味道的女孩,心中泛起无数个如果,如果当时她接过自己的房卡,是不是就像现在一样睡在我身旁?如果没有那次的尴尬,是不是自己还会是哪个腼腆内向的男孩?如果?他没有想下去,觉得很累!右手拨开米雪柔顺的长发,露出一张秀美的面庞,他情不自已俯身亲吻米雪薄薄的双唇。不待他细细品味来至记忆的触动,一副猩红的唇瓣冒然迎上,一条炙热的舌头迅速勾住了林夕的上颚,不停摆动,柔软的手臂搭在林夕的脖颈,往下自然地滑动......

林夕毫无准备,冷不丁被她弄得奇痒难耐,刚想起身推开米雪,不料米雪一个翻身将他反压在沙发上,像一位干练的骑士驾驭笨拙的马驹,身姿曼妙而旖旎,扬起的满头的秀发在眼前飞舞,迷离的眼神像是一道鬼魅直射林夕的心神,如同梦呓的呼唤软化了每一寸肌肤,本来挺直的身体一下子瘫软下来,任凭那双柔若无骨却又透着力感的双手在胸膛游弋。

“我美吗?”

"美!”

“那你能告诉我哪里美了?”

声音酥脆缠绵,转化成一道道延绵不绝的电流,将林夕身体内的每一块电阻烧得发烫,剧烈发热,热的出不过气来。

林夕绷直了手臂的肌肉,随着米雪指引的方位探去,电光火石接触的瞬间,手掌失去着力的依附,重重砸落在大腿上,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只见米雪刚刚拿起手机走到客厅的另一头,接了一个电话,言语亲昵,林夕重重深呼吸一口气,觉得全身空荡荡像只即将吹爆的气球,轻轻一吹,就能飞。

没说几句话,米雪回过身走了过来,一边利落地整理好蓬松凌乱的发型。

“临时有点事,我要走了。”米雪眼波横动,半笑非笑透着妩媚。

“你坐会,我送你。”林夕不想挽留,今晚的事早已超出他的预设,他也没有起身,生怕一个踉跄站不稳,干脆躺着没动。

“不用”,米雪拎起包,留有余温的嘴唇浅浅地留下一个唇印在林夕那捋绿色的发际的下面,转身离去,不待林夕在说些什么,已然来到门口,打开鞋柜,挑了一双中跟尖头皮鞋,看了一眼古铜色的防盗门,回眸一笑,“我记下了,有空再来看你”。

留下木讷的林夕使劲地眨眼睛,事情不该是这个样子的,或许他不想是这个样子,当初那个对于米雪不知出于什么的一个举动,让曾经的一个内向的男孩一夜颠覆了,回想起来过去不能用好坏破判定,可能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吧,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别人。

“我恨她吗?”林夕反复地问自己,或许就跟问他还爱不爱一样,他觉得很模糊。他身边不缺女人,如同这个躁动不安的都市不缺霓虹一样,永远徘徊在诱惑与满足的十字街口。他绕了半个城市就是想念过来,一去不复返的过去,看来过去的真的过去了,再也回不来了。

望着鞋柜杂乱摆放的女鞋,每一双鞋子都有属于它的主人,都有属于她的故事,只是今晚有一双被另外一个主人带走了。林夕盯着鞋子看了良久,身上的疲倦慢慢消散,想起了昨天梦到的一双小白鞋,白的一尘不染,像一簇雪花包裹在一双灵动的脚面上,不着一丝凡尘。白鞋的上面露出一截比鞋子还要白皙的皮肤,白的那么干净,可惜太短了,接着就是一条灰色的七分裤,微微有些宽松,遮住了修长的双腿,只留下挺拔的线条,再往上,他不记得了,因为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坐在他对面,看着他,拿起他面前的酒瓶,倒了一杯,大口喝下,喝点有些着急,看样子平时也不常喝,不住地咳嗽。一杯喝完,她又倒了一杯,照着刚才,几口就咽下了。他已经醉了,想说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呆呆看着女孩一杯接一杯喝下去。如同皎白月光的脸颊渐渐泛起红晕,厚重的玻璃杯不时敲击敦实的桌面,发出结实的碰撞声。他看得醉意更浓,头像灌铅般沉重,只是万分不舍离开那副无法形容的美,越看越觉得美的容颜。

“你是林夕吧,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女孩的声音就像穿得鞋子一样,听起来很干净,只是吐字略显生硬,不知是紧张还是已经醉了的缘故。

他似乎还在沉醉自己的世界,不置可否晃晃头,顿感一阵眩晕,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我想问你借一百万,我没什么东西抵押,但是可以给你打欠条,给你利息,请人担保。”女孩神情有些焦虑,话说的急促。他所剩不多注意力全在视觉上,仍是像刚才一样,随时可能从椅子上溜下去。

“我知道这有点...唐突,荒唐,你我素不相识,这笔钱数目不小,只是,”女孩声音越来越小,小的估计只有她自己听得见,而且眼角隐约泛起泪光,愈显得娇弱无力,说着拿起酒瓶一饮而尽,眼泪在重力的驱使下从光滑的面部快速落下,留下一道道泪痕,最后干脆趴在桌面上,掩面而泣。

女孩的脸庞从他视线里消失,他才回过神,呆滞地看着对面的乌黑的秀发下传来几度哽咽的呢喃。他摸摸额头,觉得没发烧,想站起来却觉得整个身体都分离开了,他拿起自己的杯子,将里面的冰块一口一口嚼碎吐下,再看女孩,只有零星的言语,“这是什么情况?”他自言自语叹了一句,努力地回想刚才的声音,可是根本想不起来。桌子上还剩半瓶酒,自己不是个浪费的人,想起女孩的样子,拿起瓶子一口接着一口喝完。

后来他拖着女孩去了酒吧楼上3酒店,这里有一间常年预定的房间,是他每次醉酒的归属。扶女孩躺在床上,女孩吐了,他认证仔细地用毛巾擦干,自己也没忍住吐了,这是他第一次吐酒。迷迷糊糊叫来服务生收拾好房间,他就坐在女孩旁边,眼神再也不舍得离开女孩的脸,就这样看着。女孩只言片语的说着什么,他听不见,他看见了,那副干净的脸上泪痕愈加清晰。

不知不觉他睡着了,似睡非睡中想起了昨晚那个似梦非梦的梦,后来怎么了,梦醒了,他从酒店的房间起身,屋里跟往常一样,空荡荡的就他一人,一切如旧,,“真是一场春梦了无痕!”真实又是那么遥不可及,林夕有些惋惜,这才想起一件事,起身来到车库,打开箱子,取出一个鞋盒,里面是他跑了几个商场买的一双小白鞋,跟他梦见的一样,只是怎么看也没有那双白。

“ 我是傻吗?干嘛买你回来,”林夕对着鞋子嘟囔一句,而后一声长叹,“这两天是怎么了。”

睡了一觉到了半晌,林夕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记起来了前两天老爷子怒斥他整天厮混,不学无术,气的进了院,出院后直接回了农村的祖宅。这几天他过得也是一踏糊涂,店铺里找他的电话都快打爆了,他也没理睬,是该回去处理一下,不然老爷子别真气出什么事了。

林夕家在不远处的汽配城有家商铺,主要经营二手车,他现在开的福特野马就是不久前刚收的,当林夕听到车子的前任最后一脚油门的轰鸣将车停在面前,他就爱上它,尤其是发动机转速拉到极限勃发出歇斯底里的声浪,喊出了他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压抑。林夕不懂音乐,但是喜欢听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当他心情好的时候,挺愿意去店铺试车摆弄它们,他喜欢二手车,不需要像新车一样还得磨合,随便这么踹,怎么折腾不会心疼,简单直接。这点口味也体现在在他对待女人的感觉上,比起那些青涩懵懂的女孩,动不动一哭二闹,相处没几天就要谈婚论嫁,他更愿意交往那些寂寞成熟的女人或少妇,彼此的需求很明确,也不会纠缠,合得来合不来都没关系。想到这些,林夕不自然又想起那个梦,梦到的那双小白鞋,女孩的样子他已回忆不起来,只记得那双干净的小白鞋,他认识的女人中没人穿过这样的鞋子,林夕不禁暗忖,难道自己变了。

这家商铺算是林夕的祖产,起初是他爷爷在这修自行车,后来他爸继承下来改成修理机动车,轮到林夕,一意孤行改换门庭做起了二手车交易,还冠冕堂皇以此才是生财之道,实则是他有病,一种懒病,病入膏肓没得治了。他喜欢汽车跟女人,仅仅是喜欢,不代表他喜欢琢磨她们,用现在的话术说就是体验式消费,你能享受,并不需要拥有。

商铺不小,上上下下也有不少人忙乎,也不大,维持营生有余。林夕没来电话使劲催,他来了没人找他,大家各忙各的,只好独自坐在大厅里百无聊赖地等待着。没一会,一个修理技师找他,最近店里的水喝完总是拉肚子,林夕让他换一家水厂的水;紧接着销售找他,抱怨采购的咖啡太涩,林夕让他买台咖啡机自己磨;当然剩下的咖啡不能浪费,他自小看着父母块儿八毛一分一分的挣钱的,再说本来也就是普通不能在普通的小商贩,把没人喝的水和咖啡煮了一大桶,要在一天内将喝完,实在够他忙得,再有人找林夕都被他你们看着办吧打发了,四处溜达将混合的咖啡用身体重新分离。好在店里的人都是老员工,一般不会出乱子,林夕也乐在逍遥。

咖啡没喝多少,厕所没少跑。林夕刚从厕所出来,视线里出现了一对年轻夫妇,旁边停了一辆奔驰C级,他在想要不要告诉这个女人她的鞋子被米雪穿走了,能不能再送一双,随即作罢,本来这个癖好就想的十分诡异,再来,就有点瘆得慌。看来夫妻俩是来卖车的,忙着与店员询价,女人没有注意到林夕。看到那副曲线柔美的侧脸,林夕记起来女人的名字,爱偷鱼的小野猫,这个就是林夕知道关于的所有的信息。记得那天深夜,女人兴致不高,林夕问她为什么,她说有时候你跟一个人睡了很多次都不会腻,但有时候你跟一个人睡一次酒够了。林夕告诉她,他们正好相反,反问她,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跑出来,她留给林夕最后一句话,哪有野猫不喜欢偷鱼的。

那边价格似乎谈拢,女人环顾四周瞥见林夕,招手示意让他过去。四目相对,两人都显得很平静。女人向老公介绍林夕,当然身份是同学,得知这个关系,男人接机询问林夕有没值得上手的二手车。林夕思量一下告诉他还是选择新车吧,二手车虽然省事便宜,但是毕竟不知底细,弄不好惹不起啊!男人悻悻然办理手续,林夕邀请爱偷鱼的小野猫吃饭,被她拒绝了,理由是最近外面的重口味吃多了,身体不大舒服,想回家吃点清淡的。

咖啡剩的还很多,林夕半倚在门边望着远方,手中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了,但林夕似乎没有注意到,仍是小口抿,还不忘喝前吹上一口,生怕喝下去太热烫伤了柔软的舌头。远方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很多和尚,他们整天在干嘛?他突然萌发了想出去走走的冲动,去向远方,流浪.......

记得早几年林夕跟李淼打赌,那是他们在追同一个女孩,他们打赌谁敢然一头绿色的头发向女孩表白,结果林夕真的烫成了满头葱花站在女孩的公司门口,女孩吓得没敢出门,李淼拉着女孩从公司的后门溜走。那一天阳光灿烂,晒得林夕头上的葱花仿佛开出了花。林夕输了,赢了赌注输了女孩,现在女孩成了李淼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事后林夕很生气,按照约定,李淼赞助林夕一次旅行,两个地方,一个是撒哈拉,一个是马尔代夫,一个狂野,一个浪漫。本来林夕打算带女孩一起去的,看来他只能一个人去了。林夕不想去,只想为难穷小子李淼。结果李淼送了林夕一车沙子,在一条野水沟旁倒了一地,告诉林夕平坦的沙地就是马尔代夫,起伏不平的是沙哈拉沙漠,让他豁出去玩,林夕坐在沙堆上喝了一天的咖啡,又苦又涩,林夕恨李淼,不是因为这次捉弄,而且一直都是。

李淼来自一个偏远的山村,父亲在林夕家的修配厂打工,母亲在附近的工业园区做保洁,李淼得以走出大山和林夕成了发小,也是同学。自小李淼学习努力,成绩很好,也很懂事。林夕也很努力,成绩不好,变得顽劣。慢慢的李淼成了林夕父母责备儿子的模范样本,李淼成了林夕挥之不去的梦魔。后来终于上了大学,两人在同一所大学,只不过李淼读的是全国名牌大学本科,林夕读的是全国名牌大学的专科。再后来,李淼结了婚,夫妻工作踏实努力,挣了钱买了房,算是在城市落下脚跟,不久有了孩子,父母辞了工作在家帮忙带小孩,日子不富裕但是很幸福的一家。林夕一直只能仰望着李淼,慢慢开始喝酒,每天都喝,成了父母眼中烂泥扶不上墙的废人。林夕讨厌李淼,但是李淼确是他唯一的朋友,这很奇怪,这也不奇怪。林夕常常问自己为什么这么讨厌李淼,李淼对他挺好,从小不分昼夜给他补习,长大替他抗事,眼前时常劝诫他不能这么下去,但是他就是烦他,现在他也想明白了,自己讨厌的不是李淼,讨厌的是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李淼就是他面前的一面镜子。

一辆黑色的卡罗拉停在停车场,林夕缓过神,车子他认识,是李淼的车。林夕喝完杯子里的咖啡,意兴阑珊走了过去。

“昨晚开始一直打你电话没人接,去你家也没人,还好路过这终于看见你人影了。”李淼显得很着急,隔着老远喊道。

“找我干嘛。”林夕淡淡地回道,倒也不奇怪,李淼一直这样,说话快,做事快,走路也快,整个人就跟手表上的秒针一样,不停歇,什么时候慢下来倒不对了。

“自然有事。”李淼来到林夕跟前,喘着大气说。

“说吧!”林夕猜想李淼要问米雪的事,这又关他什么事,想到此不免好气。看见呼呼喘气的李淼,他突然有种岁月不饶人的感慨!

“前天下午是不是有个白雪的女孩找过你,我大学同学,我一直想跟你说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李淼罕见地很慢地说完这句话。

“什么雪的,我不知道,什么事还需要你想好了才能跟我说?”林夕有些迷糊,一双小白鞋猛然从脑海里一闪而过,心跳陡然加速,“你说的是小白鞋?”

“小白鞋?.呃......对,白雪是经常爱穿白鞋,你记得了。”李淼反问道。

“那天我喝醉了,不记得什么,不是你说我还以为做梦呢”林夕压抑住内心的狂喜,梦醒后他多么希望这是真的,没想到真是的。

“这两天公司的事多抽不开身,我让她缓两天一起来找你,她说不用,想一个人找你谈谈,那天你在酒吧,我给她定位来找你了。”李淼恢复了平静,眼睛盯着林夕。

“找我什么事?”林夕觉得李淼有点啰嗦,不耐烦地直奔内心的疑惑。

“我就直说了,白雪,就是找你的那个女孩,最近家里突遭变故,具体什么她也不愿意说,看来事情小不了,她母亲受了刺激得了重病需要出国疗养治疗,急需要一笔钱,你也知道我,每月房贷车贷,孩子的费用,开支很大,储蓄不多,所以找你救急......”

“是不是一百万?”林夕打断了李淼的述说,回想起那晚的只言片语,明白了大概。

“是,不是,我周转了一下手里差不多四十万,你借六十万就行了。”李淼解释道。

“这不是小数目,不是你说我还真以为是个骗局,你好像也不知道什么?你是不是被骗了。”林夕一如往常地习惯性反驳李淼,其实他心里相信是真的,风花雪月留恋的多了,见识不会差,尤其是女人,也许看不透,但是能感觉到。

“我不会骗你,她也不会骗我......”李淼急切地说。

林夕没有在听到李淼,满脑子都是那双干净的小白鞋,那张楚楚动人的面容,忽而化成片片雪花随风飘杨,继而化成一滴滴催人心醉的泪滴,沁入心肝有种说不出的怜爱。

“你到底有没在听我说话,算了,我也不跟你费口舌了,一句话你借还是不借?”李淼见到林夕不以为意的表情,呛声道。

“没钱。”林夕真的没钱,家里有点钱也是父母辛苦积攒的,怎么会放心给他挥霍,想及于此不免心里发苦,有些伤感。

“就当我没问,我走了。”李淼转身开车离去,留下林夕僵硬站在原地。

回到房间,林夕倒了一杯咖啡,不过没喝转而点上一根烟,这两天的事太紧凑了,压的有些喘不过气,憋闷的厉害。随后他离开了难以呼吸的商铺来到了常来的酒吧,没有喝酒,坐在椅子上等待着。不多时,一个粉红玫瑰香紧身短衫,下罩绿烟纱散花裙的女人折腰微步来到林夕身旁,满带醉意请他跳支舞。林夕主动迎合,这样场合这种装束略显突兀,倒也新鲜,脚下是一双无须鱼嘴的半风凉鞋,露出一朵朵盛开的蓝色妖姬,极具魅惑。女人的舞步不像外面看起来内敛,热情奔放,陪舞的林夕大汗淋漓,一双大手在女人腰身引导下四处游动,唤醒了他久违的亢奋。舞曲结束,女人又喝了不少酒,让林夕开车带她出去透透气。

坐上车,女人褪去短衫,露出薄如蝉翼的蕾丝吊带,林夕猛踩油门,一道嘶吼拔地而起,后视镜映出胸口跃起的突兀上下翻飞。女人不住喘息连连,林夕不停地冒汗,在一个静谧的停车场,两条火热的长舌交织一起,缠绕着、翻滚着摩擦,哒哒的摩擦声推开房门,推倒在一张蓝色的海洋里,延续,生长,徜徉,一直到平静。

林夕觉得累了,汗水浸透了凌乱的衣衫,心里咒骂道,这才是属于我的生活。黑暗中一只滑腻绵软的手臂勾住了林夕那厚实臂膀,他倒下去沉沉地睡去。

朝阳像一位年轻的少女,散射出青春的活力,拨开窗边弥散的雾霭,撩出城市的轮廓。林夕伴随着自然的暖意回到了家,这次罕见的一个人空手上楼,进了房间,他找出一个硕大的编织袋,把鞋柜里的鞋子都扔了进去放到了门外。他突然觉得以前很傻,为什么要恋物癖的留下别人的鞋子,现在他一刻也不能忍受这种嘲笑。

做完这件事,林夕重重倒也沙发上,吐了一口气,犹豫了一下,终究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号码。电话打给了他的一位老同学,一直想买的他手上的野马,被他多次拒绝了,这次他决定要出手了。老同学很爽快地答应了,约好地点进行看车交车。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他交了钥匙,老同学给了钱,很快办完移交手续。临别前,他拍了拍车头,你我缘分尽了,转身离去,老同学追问道,怎么突然想起卖他了,他头也没回淡淡地说,我高兴。

没有车的林夕脚步格外轻快,不多时来到李淼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委托门卫把一张六十万的银行卡转交李淼,打车来到车站,坐上回老家的客车。他已经很久没做过公交车了,车上人声鼎沸,大多是相互熟悉的乡里乡亲,你言我语闲谈,好不热闹。林夕只是觉得有点吵,并没有厌恶之情,戴上耳机,时而望向窗外,时而观察熟悉的人群。

回到了老宅,老爷子在院里浇花,气色还不错,母亲在一旁续水,看见林夕回来十分高兴,问了声还没吃饭吧?林夕点点头,母亲立刻放下手里的水壶,唠叨几句奔进厨房,林夕捡起地上的水壶,站在老爷子身后帮忙。中午时分,林夕陪老爷子喝了几杯,这是他们父子第一次坐在一起安静地喝顿酒,吃顿饭,酒喝起来略显平淡,他还不习惯这么陪一位老人喝酒,但是喝的很舒服。

晚上林夕回到了城里的商铺,里面还有不少最近收的一批二手车,他环顾了几圈,失去了兴致。想起地下车库还有一辆车,那是他人生的第一辆车,一辆普通的代步车。他找到了她,洗掉车身厚厚的尘土,重新收拾利索,坐上了驾驶员的位置上。开惯了大马力的车,林夕连续踹了几脚油门,车子才慢吞吞不情愿地挪动,林夕没有介意,掏出那双小白鞋,用面巾纸又擦拭了一遍,虽然她原本已经很干净了,认真地放在副驾驶座椅上。车子的本质就是脚步的延伸,当你赋予她太多别的意义,反而忽略了她的初心,林夕想起早上扔掉的鞋子,难道自己一直选错了方向?

接下来两天,林夕显得心神不宁,拼命地在商铺做事,弄得其他的人摸不捉头脑,敢情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树懒也和猴子比跳跃,一个个反而不习惯,净是出错。忙绿了一个上午,林夕坐下来喝着新换的水和咖啡混合的液体,李淼的身影浮现在远处。林夕快速起身追了过去,两人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等对方张口。

李淼率先打破了沉默,掏出林夕给他的银行卡,难掩失落地淡淡说,“她走了,走得很急,只留下一条信息,‘谢谢你跟你的朋友,有缘再见’,她没接我电话,我也没找到她,我没机会把东西交给她,现在还给你。”

林夕觉得自己像是刚从山谷的底部爬到山顶,突然被人一脚又揣了下去,一颗心扔到了半空自由降落,无比的失落,嘴唇发紧,喉咙翻滚,崩足了力气也发不出声。

李淼没有注意到林夕的惊愕,见林夕没有言语,继续说,“本来想借这个机会看看你们能不能走到一起,可惜,可惜了啊,她是一个好女孩。”

林夕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碎了一地,苦笑着问道:“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个没有信仰的人”。

“你呢?”

“我,哈,一个努力生活想在这里安身的人,别的都是奢侈的”。

林夕接过银行卡,摇头叹了一口气,“跟没说一样”。

“听说你把车卖了”,为了这件事,结果一场空,我很抱歉”。

“抱歉什么,我又不是为了你,况且本来就不是我的车,对于我来说,每天就是买车卖车,没什么空不空的。”

“好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么多车,总有合适的,看你最近挺忙的,接下来怎么打算”。

林夕看着远方,远方的山变得那么远,一团若有若无的青雾笼罩在寺庙上方,仔细聆听,似有阵阵袅袅梵音传来,辽阔静远。“我想出去走走,老在一个地方呆着突然觉得没意思。”

李淼站起身来,伸个懒腰,“也好,孩子该放学了,难得今天有空,我要去学校了,祝你一路顺风”。

望着李淼渐行渐远的离开,林夕仰面躺在了阶梯上,望着头顶耀眼的阳光。一个不是梦的梦醒了,一个近在眼前的人走到了天边,留下的是无尽的空虚。当一个人拼尽全力为了追逐一个美好,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结果往往实难如愿。

第二天,林夕收拾好行囊,开着他那还没习惯的新车,踏上了远方的路,一个虚幻缥缈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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