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他们沉迷于田间的嬉闹,路边的游玩,肆意的狂奔怒吼,放声的哭闹嬉笑,潇洒的评头论足。在他们那个年华,世界是自己的,世界是热闹的。他们可以忘记全世界,过得惬意自然。
在那个时间与空间的交错里,积聚的感情也是最珍贵的。
这种感情扎根于厚实的乡土人情,陪伴与关爱送来养分与阳光,它可以忘我的生长。未来的狂风暴雨可能会催倒它,但是只要根在,情就不会磨灭。
转眼间他们都已经16岁左右了,进入了初三的学习。也是在这一年,他们的人生开始有了分支。
三人都在努力备战中考,可是洛羽的压力显然更大一些。她明白自己必须强大,爸爸已经离去,妈妈身体状况也不容乐观,每况愈下。而年幼的妹妹洛云也尚在读初一。
村里有的人劝她念完初中就回家帮妈妈务农,找个好人家嫁了。村里人说,一个姑娘家家的,书读得再好也是白搭,也是人家的,也得嫁人。
当然也有一些村里人鼓励她继续求学,因为她的成绩同挚诺娄烨一样都是学校里拔尖的,这样的好苗子丢弃掉太可惜,而且他们相信“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洛羽来说,她是绝对不会放弃学业的。
不是因为她相信了所谓的知识改变命运。
她鄙视到憎恶,把知识做为人生晋级的工具。
她爱书,如同爱妹妹和妈妈一般。
她觉得自己和书本彼此惺惺相惜,互相慰藉。除了周围哥们的陪伴,书是她一个无形中的好朋友,好老师。
她更明白,不管境遇如何,书是唯一可以陪伴她终生的,它甚至比其他的更加可靠和真实。不管多困难,即使打工,她也会坚持完成学业,争取更多更好的与书陪伴的日子。
相比于洛羽,挚诺显然轻松许多,父母还是在本本分分地种庄稼。
虽然不富裕,但是读高中的钱还是拿得出的。
虽然全校第一名和第二名被洛羽和娄烨拿下,可是凭这全校第三的成绩,肯定可以考个好的高中。并且他对数字天生敏感,有时数学老师没法解出的题目,他都提供宝贵意见。所以凭着数学第一,总成绩第三的好状态,估计没等他考试,已经有好的高中在向他抛橄榄枝了。
娄烨无疑是三人中压力最小的。前些年,他的父母已经厌倦了庄稼地的生活,决定到外面闯一闯。
爸爸在市区租了间房子卖蔬菜,妈妈则留在家里收蔬菜,照顾娄烨。最初的蔬菜都是他们从老乡手里低价收购来的,然后再转手卖出,赚取中间的差价。
可是生意的火爆程度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大城市的人对于这种全天然无公害的食品格外珍惜,给足了面子。他们又乘胜追击,扩大了范围,去其他地方淘货,卖起了日用品等其他东西。渐渐地生意开始有起色,生活变得越发忙碌,娄烨放学后自然要回家当帮手,去老乡家收蔬菜,结算账款。每当这个时间,娄妈就在旁边唠叨着,
娄妈:“娄烨,学习不是万能的,别过分相信书本,有能力到哪儿都能吃饭。不想学可以和你爸爸一起到外面闯闯。”
娄妈每次把这些话都说得特别坦然。
而每次听到这些话,娄烨就感觉一群苍蝇在眼前飞转,
娄烨:“妈,咱能别说这个话题吗。你和我爸就好好卖菜。我的事情你们别瞎操心。”
娄妈看到儿子一脸的不快,也就不再继续了。娄烨有些疑惑,他成绩优秀,去所好的高中肯定也是没问题。可是父母很显然对他读书这件事情看得很淡,这让他原本的小骄傲压根就没有容身之地。
经历了多少个彻夜挑灯夜读,早出晚归,中考结束了。那一刻,他们感到无比轻松。
三人毫无意外地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山泉一中。
可是这也意味着,他们要暂时与乡村生活告一段落。山泉一中位于市中心,离村子很远。洛羽和挚诺别无选择,他们只好寄宿学校,每周末回家一次。而娄烨则不同,爸爸在市区经过两年多的摸爬滚打,已经买了间60平米的小楼房。虽然不算宽敞,但是也不至于拥挤。
娄烨考取山泉一中后,爸爸就让妈妈从村子里也跟着搬离出来,一家三口住在了市区,每天都可以团聚。
由于学校坐落于市中心,每晚晚自习后洛羽都会约上挚诺去夜市淘宝一番,为家里张罗些便宜实惠的东西。娄烨有时也会同她们一起,在夜市玩闹一番后回家,但大多数的时间里他只能按时回家,因为家里的生意越发繁忙,爸爸已经不满足于蔬菜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又开始尝试卖起了服装。每次晚自习回家后,娄烨还要同爸爸继续奋战到10点多,帮爸爸理清货源,核对账款。
到了高中,娄烨和挚诺的身高明显以加速度增长,到了高二下半学期时候,娄烨身高已经窜到了1.83米了。而挚诺也快接近1.80米了。
挚诺还是一如既往得白净,娄烨则略显黝黑。
相反地,洛羽的身高自初三过后仿佛就静止了,停留在1.68米。以前的她,可以对娄烨和挚诺居高临下。那种身高一筹,盛气凌人的优势已经彻底消失。
每次同挚诺和娄烨讲话,她都得45度仰望。好在整日关在校园和教室内,她以前的黝黑色皮肤,正在慢慢屈服,变得白皙细腻,鼻梁渐渐高挺,眼睛也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双眼皮大眼睛,身材也开始变得凸凹有致,真是应了那句古话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有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她也会诧异自己的变化,她心想可能是长时间不接地气,在教室“捂”出来的。
只是她依然短发,假小子的架势。每次同挚诺和娄烨去夜市,她还是会在马路上同他俩过过招,松动松动筋骨。周围自然有不少人会对她投去异样的目光,她却怡然自得。
某天晚上晚自习过后,他们又相约去逛夜市,夜市上的东西琳琅满目。突然,洛羽在路口转弯的位置,看见了一些发夹。它们样式新颖,有的设计成各种动物的形状;也有一部分设计成各式的水果样式。不仅外观独特漂亮,颜色也是比较显眼。洛羽的目光被彻底吸引了,她站在旁边注视着,娄烨和挚诺从她身后窜了出来。
他们看到洛羽的表情后,彼此心照不宣,窃笑开来。
挚诺:“要是喜欢就买一个吧,5角,挺便宜的。”挚诺先开口了。
娄烨:“要不我送你个吧,假小子。”
娄烨一旁打趣地说道,看到洛羽瞅了过来,他又接着说道 ,
娄烨:“哎呀!不巧,我没带钱。可问题关键是——你没那么多头发啊!”
这话说完,娄烨再也憋不住,噗嗤一下大笑起来。旁边的挚诺虽然笑的没娄烨那么夸张,但看得出来,也是极力强忍笑意。
洛羽回瞪了他们二人一眼,对着卖主说,
洛羽:“我要50个,给我便宜些吧。”
听到这话,刚才看热闹的卖主打起精神,招呼着洛羽。俩人开始讨价还价,几个回合过后,最终以每个4毛的价钱成交,共计20元。
洛羽利落地付完钱,拿起袋子里的发夹,对两位完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小伙伴说,
洛羽:“走吧。”
然后冲他俩一脸坏笑,
洛羽:“从今儿起,我要恢复女儿身。”
挚诺撇嘴说,
挚诺:“不至于吧!”
娄烨则奉承说道,
娄烨:“就是就是,你还年轻着呢。”
洛羽大笑起来,稍后,她一本正经对他俩说,
洛羽:“我打算挣些外快”。
此后洛羽开始在校内卖起了发夹,不过好景不长,被校方发现,并且给予了全校通报批评。
可是她却是真的喜欢上了各式的发夹,还决定留长发,最后剩下的发夹全被她自己享用了。
渐渐地,洛羽留住了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这让她越发靓丽。到了高三,她的魅力逐渐显现。
一些男生开始蠢蠢欲动,有的给她写情书,有的递纸条,也有的直接表白,课前课后的献殷勤。不过都被她一一拒绝了。
不过她却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外在是可以成为一种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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