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巴赫在路上行驶。
车内,洛姿已经醒了过来,哭得撕心裂肺,“纤纤,他不要我了,他宁愿和那个青梅在一起,却对我不屑一顾。”
“我有什么不好的啊,我再怎样,也长得比他那个青梅好看吧!他那个青梅就是朵白莲花。”
“我为了他,收敛自己的性子,努力地朝着他的喜好迎合,可是他为什么就看不上我,为什么。”
“……”
洛姿絮絮叨叨地说着,言语中虽断断续续,但大体的意思还是可以明白的。
沈纤叹气。
关于洛姿的情况,她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洛姿对外一直宣布单身,拒绝家里选择的联姻对象,实际上一直都有喜欢的人。
只是,洛姿喜欢的那个人,要让洛家知道,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因为那小子,就是传说中的一穷二白。
和那张白净的脸相同的是,他的口袋、家境,都是一贫如洗。
沈纤觉得生而为人,不管贫富,都应该得到尊重,但她同样不赞同洛姿和他在一起。
关彦靖,是洛姿喜欢的人的名字。
沈纤作为洛姿好友,曾经见过关彦靖,对他的第一印象,其实并不好。
不是像对傅慎的那种因为性格的不好,而是关彦靖那一双看似纯净的眼睛里,藏了很多的东西。
yu望、金钱、地位,等等!
他装作什么都不在乎,好像和洛姿在一起,只是因为喜欢洛姿的性格,实际上呢?
不过是贪图洛姿的财力。
洛姿作为洛家的掌上明珠,一个月的零用钱,就算从指缝里漏出来一点,都足够普通人家半年的生活费了。
对关彦靖而言,更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哪怕不知道关彦靖是怎么和洛姿说的,导致洛姿时常接济他,给他各种钱花,也能够猜得出来。
无非就是显示一下自己的自尊心很重,不希望洛姿用钱砸他的脸,又在洛姿的面前表现出生活很拮据的模样,让洛姿不伤他自尊,求着把钱送到他的手上罢了。
沈纤和顾荏苒都劝过洛姿,可洛姿放不下,在明知道关彦靖拿着她的钱,和青梅游山玩水的情况下,仍旧不死心,用各种理由劝慰洛姿自己。
这一次,大抵是关彦靖再一次提出分手了吧。
沈纤没有劝,只是静静地听洛姿哭着。
这种时候,劝洛姿根本就听不进去,而且,已经不止劝过一次了,但洛姿断不了,谁也没有办法。
轿车行驶了多久,洛姿就哭诉了多久,嗓子都哑了,妆容更是乱得一塌糊涂。
因为洛姿这个样子,回不了洛家,所以沈纤把洛姿带到了自己家里,刚好沈爸爸出去参加学术讨论会还没回来,也影响不了沈爸爸。
沈纤扶着洛姿下车,发现傅慎也下车时,顿了一下,提出邀请,“傅先生,上去喝杯茶吗?”
“好。”傅慎应下。
等回到家中时,沈纤把洛姿扶进房间,把洛姿收拾好时,再出来时,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看到傅慎坐在客厅中,端着茶杯,正在喝茶,她愣了一下,随即有点哭笑不得,“真抱歉,让你到家里来,还要你自己亲自动手。”
傅慎抬头,语气也非常地淡定,“没事,你不怪我乱动你们的东西就好。”
房间里隐隐传出洛姿的声音,根本不需要去看,沈纤就知道洛姿还没心痛完呢。
她知道洛姿,这时候的陪伴,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洛姿需要冷静一下,哭出来就行。
只是,想到洛姿为情所困,她就不由皱眉。
“怎么,在为你朋友的事情心烦?”傅慎注意到她的脸色,问了一句,“这种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得自己看开吧。”
别人再劝,没有身处那个位置上,又怎么能知道其中的撕心裂肺。
沈纤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觉得爱情这种东西,让人头大,让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也能哭得那样痛彻心扉。
她脱口而出,“爱情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会让人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沈纤不解。
哪怕当年对宋宇臣有着一定的情愫,得知宋宇臣有了女友后,她也曾经痛过,却远远没有到达洛姿这种地步。
傅慎看向她。
沈纤反应过来自己究竟问了什么时,有点尴尬,脸都红了,忙道,“抱歉,我就是随口一问。”
向一个男人问“爱情是什么”,总有点怪怪的。
沈纤有点不自在,目光落在傅慎的西装外套上,忽然想起什么,连忙站起,“请稍等。”
等她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个袋子,“这是你上次借给我的西装外套,已经洗好了,一直忘了还给你。”
傅慎挑眉,“你这是下逐客令?”
“啊?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担心我再次忘了。”沈纤连忙解释,扫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已经半夜十二点了。
她看了一眼傅慎,“傅先生有吃夜宵的习惯吗?我去做个夜宵。”
“麻烦了。”傅慎没有拒绝,不管是因为怎样的原因,能够和她相处的时间再长一点,他都觉得很舒心。
只是,沈纤返回时,却有点无奈,“今天太忙了,都没有去超市买新鲜食材。”
因为她和爸爸都不是那种天天在家的人,忙起工作来,会连正餐都忘了吃,家里很少囤食材。
毕竟,囤了,忙起来的时候都忘了,指不定想起来时,再打开冰箱扑面而来的就是各种“毒气”。
“这样吧,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店,味道还不错,我们过去一趟。”既然都已经说了要吃夜宵,自然要做到。
沈纤返回房间,跟洛姿交代一番,出门时,特意提上了装着傅慎西装外套的袋子。
傅慎有点遗憾。
还想着她能忘呢,这样下一次还能和她多见一次面,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沈纤解释一句,“前去店面的路上,是要经过小区停车场的,正好把你的外套放进车里,免得忘了。”
傅慎淡淡一笑,“好。”
路灯下,两人并排走着,影子紧紧地相贴在一起。
沈纤力荐的,是一家集粥面于一体的小店。
店面简单大方,卫生很干净,玻璃桌面擦得闪闪发亮。
沈纤坐下时,跟傅慎推荐一下,“这里的牛肉面很好吃,面条很有劲道,你可以试一下。”
傅慎点头,“那就按你推荐的来。”
“老板,来一大一小的牛肉面!”沈纤转头喊着,忽然想到什么,忙问道,“香葱啊、香菜这些你吃不吃?”
傅慎顿了一下,还是诚实回答,“不吃香菜。”
“好。”沈纤回头嘱咐一句,“大份的不要香菜!”
“好咧!”
接下来就是等了。
沈纤觉得挺安静的,索性找了个话题,“你不喜欢吃香菜?”
“嗯。”傅慎对这个话题还是很感兴趣的,毕竟可以对对方有一定的了解,“香菜的味道有点大。”
这个无可否认。
“确实,不过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了,有些人还喜欢生吃香菜。”沈纤赞同。
傅慎问道,“你喜欢?”
沈纤点头又摇头,“我对香菜就是不抗拒啊,只是一种调味的东西,如果是生吃,就接受不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沈纤完全没有发现,她的不少喜好,都在这个过程中,被傅慎挖了出来,并且记进了心里。
“来咯!”老板是个中年男人,端着面出来时,声音响亮,但是愣了一下,发现只有两个客人时,把面端了过来。
看到沈纤时,才哈哈笑了出来,“真的是你啊,沈医生,我刚刚还以为我听错了你的声音。”
因为沈纤是对着店门口的方向坐着,老板端面出来时,首先看到的就是傅慎那张脸。
沈纤笑着回道,“是我,最近都挺忙的,所以也没有过来,老板都快忘了我的声音了。”
“那不能。”老板把面碗放在两人的面前,爽朗地笑着,“沈医生你可是咱们附近的大名人,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
话落,他忽然放低声音,“沈医生,这个帅哥是你的男朋友啊?”
说帅,其实都已经很肤浅了。
傅慎的样貌,就算放在娱乐圈里,也找不出来跟他相媲美的,自身的光环,就让人无法忽视。
很有魅力。
很耀眼!
沈纤呼吸一窒。
堂堂傅氏总裁,她哪敢承认这是她的男朋友啊。
刚要否认,就听到傅慎问道,“你是这家店的常客?”
沈纤的回答被打断,应了一声,“是啊……”
老板笑着道,“沈医生如果很忙没空做饭,就会到我们店里来的,但如果在医院,就没有办法过来了。”
“好了,你们慢慢吃,我先去忙了。”
老板走了,沈纤就算想解释,也没有了解释的对象。
她有点气馁,不由看向傅慎,却见傅慎正拿过一次性筷子,拆开并且递给她。
“怎么?趁热吃吧,凉了味道应该没有那么好了。”傅慎脸上挂着一丝疑惑,似乎根本不明白沈纤盯着他看是什么情况。
沈纤接过筷子,“谢谢。”
也许是她想错了,傅慎不是故意打断她的回答的,没有必要。
如果她再提这个话题,就是真的尴尬了。
“还合你胃口吧?”吃着面时,沈纤问了一句,得到傅慎的肯定回答,放下心来。
两人时不时地说着话。
半小时后,沈纤前去结账,老板却是大手一挥,“不用了,以后经常和你男朋友过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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