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轲站在我的身旁,出声问“去哪?”
我低头说“随便走走吧,就是觉得有点闷,想走走而已。”想了半天,终是想出了这么个蹩脚的理由,连自己都觉得可笑。
难过,不过是因为又想到了安堇年,失落,是因为,在自己身边的人不是他。
我总是有一万种理由来解说自己的难过,却没有一种理由足以说服自己去忘记,放下。
看,就是这样,一回江州,我的所有情绪都会跟着变化,喜怒无常,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
沈轲作为公众人物,陪着我在人行道上走了一路。时不时的有人停步驻足观望,或是拿起手机拍照。而他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总是跟在离我两步远的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像极了谦谦君子。
与他朋友这么多年,对他的脾气秉性也有所了解,但他绅士的样子,我却是很少见。
江州城里,无人不知,沈氏集团沈大少,花心成隐,但凡有他出入的地方,必将美女成群。
而我和他,相遇是个意外,就连这么多年的友情,也是个奇迹。因为初遇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脾气暴躁,不可一世的二世祖。
记得那还是六年多前吧,下着雨的深夜,我因为外出跟出版商恰谈出版合同,而耽误了回学校的公交车。只得一个人冒着大雨漫步在无人的街道。
那个时候,道路两旁的路灯还没有现在这么全面,所过之处,除了黑还是黑,要不是出门前记得带了手电筒,恐怕那次自己都要被自己吓死。
那天,沈轲开着一辆黑色的越野轿车,驰雨而来,车子开的东倒西歪,将行走在黑暗里的我撞倒在地,划破了腿上的一层皮。
“喂!你怎么弄得,会不会走路。”他气势汹汹的下车,走至我的面前,张口闭口都是责怪“是眼瞎吗?这么大的路还往我的车前挤。”
雨水将我们的衣衫淋透,我被撞倒在水泥马路上,疼的直吸气,有鲜红的液体从小腿上流出,混合着冰凉的雨水流下,融合在一起成了血水。
一向高傲的我怎能受人如此责难,为此,我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怒不可遏的看着他说“麻烦你看清楚,我走的是人行道,还有我会不会走路,你是眼瞎吗?”说完,我就头也不回的,一瘸一拐的走了。
从他身旁路过时,还能隐约从他身上闻到一股酒的味道。
“喂……我让你走了吗?”约摸是年轻气盛,当他在车灯的照耀下看见那一摊血水时,也慌了。他冒雨前来,拦住我的去路,说话的声音也从刚才凶巴巴的语气变得和气了许多。“你怎么样,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谢谢,不用。”我头也不回,仍旧迈着自己坚定的步伐,一瘸一拐。
他似从酒中清醒过来,拦在我的身前“这样,我赔钱给你,你自己去医院。”他说着从怀中口袋掏出钱包,正要掏钱给我。
我气恼的瞪他,打掉他拿着钱包的手,将他的钱包打落在地,怒道“听不懂吗?不用。”
再一次,我推开他,倔强地走入冰冷漆黑的夜色中。
哪怕被雨水浸湿的腿上传来阵阵刺痛,我还是咬牙直挺,不愿认输。
他在身后大喊“小姑娘,你脾气那么倔做什么,我不过是因为撞了你,想要赔偿你。”
我止步,在他薄弱的车灯照耀下回过头,用高不可攀的眼神看着他,说“跟一个瞎子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你的那些破钱,我不稀罕。
为争这口气,我强压腿上疼痛,一路走回了学校。直至到了校门口,我才知道,沈轲跟了我一路。
他面带愧疚,一直跟在我身后几步远的地方,不声不响,直到看见我要进学校时,他才叫住了我,说“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喝多了酒,脑袋不清醒。”
看着他淋得湿透的全身,我的气也瞬间消了大半,只好作罢“算了,当我倒霉。”
“那我怎么赔偿你。”他小心问道。
“算了吧,不稀罕。”我说完这句,就撇下他,进了学校。
再后来,之所以会跟他成为朋友,是因为他几次来校门口蹲守我的行踪。
一旦遇上,就一直跟着我,既不说话也不靠近,就像现在这样,不远不近的跟着,像极了做错事的小孩,急于得到原谅。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忍无可忍,指着他大发雷霆“喂!你这个人是不是傻子啊,老跟着我,信不信我报警。”
他听过我的话后,笑的一脸灿烂,毫不在意地说“你报啊,反正我不怕。”
“你……”我气得嘴唇发抖,终是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握手言和“神经病,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想跟你做朋友。”他走过来,礼貌地伸出左手,极为绅士地说“怎么样,愿不愿意。”
我拒绝“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你知不知道江州城里多少女人想和我做朋友。”他大声嚷嚷,表情极为不解。
“那你也说了,是她们。”我耸耸肩,转身离去,不再理他。
他又追上来,始终和我保持着距离,问“为什么?”
我忍无可忍“做朋友是吗?”我大力的拽过他的手,与他相握“好了,是朋友了,你可以走了吧。”
“好,”这一次他走的干净利落,高大的身影,落在午后的阳光里,清新俊逸。
自那次以后,我们就真的成了朋友,他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我的电话号码,隔三差五的就给我打电话,发短信,有时候,还约我出去玩,但都一一被我拒绝。
总得来说,在过去的六年里,我们见面的次数,用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再加上后来安堇年的出现,我与沈轲的距离越拉越远。
唯一能保持我们之间联系的,就是电话,渐渐的,我们成了话友,彼此了解却又陌生。
想到这里, 我停下脚步,等待着沈轲走过来。
“怎么不走了。”沈轲在我身旁停下,轻声问。
我抬头看他,从漆黑的墨镜里看到了他那张英朗帅气的脸,说“你还记不记得,你以前也是这样,总爱跟着我。”
沈轲莞尔一笑说“原来你还记得啊。我还以为只有我才记得呢!”他挑眉,扬起唇角,笑的漫不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总觉得好像从未过去一般。”
“哟,什么时候学会煽情了。”我打趣道。
“这都被你看穿了。”他毫不掩饰,接着说“哎!看来我是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那当然,”我得意的笑着,一脸惬意。
就好像,总算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借口,将安堇年暂时放下。
“小气鬼。”沈轲轻笑着用手指敲打了下我的墨镜“当年不过说你一句,你就倔得连十头驴都拉不回来。要不是我当初锲而不舍,你哪里还能交到我这么多金帅气的朋友。”他扬起得意自信的笑容,笑的春光明媚。
我忽的想起他上次说的那一句“明明是我先遇到你的……”
有那么一瞬间的神情恍惚,我捂着自己饿扁的肚子,说“我饿了,你请客。”
“好,想吃什么。”他问。
“嗯,只要是好吃的我都想吃。”我回答。
“那走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他拉起我的手,随意在路边拦了辆车“师傅,水月居。”
“你没开车吗?”对他的临时起意,我颇感好奇。
没想到沈轲竟然会坐路边的士,这要是被人拍到,明天会不会又是一个重大新闻。
“没有,知道你喜欢低调,不希望引人注目,所以出来的时候,什么也没带。”他说的随意,可听在我的耳中,却像变了味道。
“哦。”我低低应了一声,不再说话。
到了水月居,早已有人等候在门口迎接。
沈轲拉着我,跟出来迎接的人吩咐了几声后,就直上二楼包厢。
“想吃什么?”沈轲跪坐在我的对面,一脸温和。
“你刚刚不是跟你的下属吩咐过了吗?”我假装无意拆他的台,一双眼左右张望,打量着包厢里的布局风格。
“我就点了几样,不知道是不是你爱吃的。”他的笑容僵在脸上略显尴尬。
我不甚在意“没事,我不挑食。”
仔细观察了包厢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于是开口问沈轲“哎!沈轲,是我的错觉还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总觉得这里眼熟。”
沈轲神秘兮兮地一笑,提醒我,“你忘了,前年你写的那本古风仙侠小说,我这里的布局,就是按你书中的原型来装饰的。”他继而得意的看着我“怎么样,还原程度高不高。”
我点点头,夸赞道“不错不错,是有点那么意思。”
“我就说嘛,按照你的思路来,准错不了。”
不多时,服务生端着菜盘上桌,打断了我和沈轲和谐的对话。
我摸着早已饿的干煸的肚子,顾不上还有人在面前,便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大口吃了起来,吃相尤为凄惨。
沈轲拿着筷子僵在半空,看着几个被我扫荡一空的盘子,咽咽口水,说“吃饱了没。”
我摸着三分饱的肚子,诚实的回答“还没有。”
于是,沈轲叫来服务员,又吩咐了几道菜,这次他长了个心眼“多上点肉。”
果然,知我者莫过于沈轲也。
一顿饭下来,我吃的肚圆嘴油,心里很是欢喜,于是在面对沈轲时,心里的欢喜又多了几分。
“唉!沈轲,你送我回家吧,我吃的好饱,走不动了。”我趴在桌上,不想动。
“吃饱了吗?”沈轲看着我,笑出了声“呵呵……林夕,你这样子真的好……”
意识到他接下来的话,我直拿眼斜他。
“好有爱……”沈轲声音渐渐降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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