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喝一碗蛋汤,昏暗的灯光映在碗里,这是我回村的第二个礼拜。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早晨5、6点起床,洗洗脸,刷刷牙,整理整理头发带本小说出去散步。清风打在脸上清清凉凉的,村里的空气显然比城里好多了。这里没有杂燥的汽车喇叭声,没有浓浓的汽油味,泥土里带着花儿的芬芳,阳关是那样的灿烂……
在这里我可以抛开一切,无拘无束,去做我想做的事。去那黄赞赞的油菜花田里打滚,去那小河边玩水,或是走进那麦田做一名守望者!啊,这时,风是那样的温柔,像一双双婴儿肉嘟嘟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那种感觉美到无法形容……我喜欢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和帆布鞋,梳着极其淑女的麻花辫(虽然,我是一个乐观,活泼的人)带一本厚厚的仿佛永远都看不完似的小说,走在静静地小路上,感受自然的气息,在青春留下一个浅浅的背影。
我喜欢这种随随意意的生活,我向往自然,我喜欢脚底下踩着泥土的芬芳,在油菜花田里打滚或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生活,本该就随随意意,追求自己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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