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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这些遇见

那些年,这些遇见。很美很好。

< 一 >

我的老公是名IT男。或许你已经想到了很多标签,死宅、邋遢、不解风情,但是我的老公跟这些都不沾边。

逛街是他的强项。不会在我逛商场的时候去喝喝咖啡,甚至买衣服的频率比我还高。我不是他的搭配顾问,反而多次对我的穿着指指点点,有着自己强烈的主见。所以我从来不敢给他买衣服,怕他不喜欢。

爱护肤。护肤品是样样不缺的。常常会观察着自己的皮肤状态,每每都惊讶于怎么冒痘痘了。出门偶尔还会用用BB霜,反正总是弄得比我白。

自拍达人。仰望天空45度斜角的技术掌握得甚好,每一张都可爱得像个未成年。

当然除了爱美属性,其他IT男没有的美好品质他也是有的。

很少加班。总能在工作时间内超量超质完成,什么周末加班更在他的字典里没出现过。当然还是电脑不离手,因为一直在学习研究,接私活,码不完的代码。

不喜游戏。听说大学时候还跟宿舍同学一起玩玩,毕业后和我在一起从未见他玩过任何游戏。当然消消乐、跑酷这样的手机小游戏除外。

些许情趣。过个节,礼物都备齐的,摆个饭局,拍起来也是美的。老听他讲的要高大上,对外观、造型总是要讲究的。

说起来和他认识也是通过网络。

大二的时候,在去北京考日语一级的火车上,夜晚睡不着,第一次和他聊天。说是在创业,开公司。这对于一个来自穷乡僻壤的我,顿然有了无尽的崇拜感。当然现在想来也是有趣的,很多事都是听上去高大上,所以有种美叫做看上去觉着美。

大四的时候,见面算是一见钟情(没办法,头发太帅气了。)我就是颜控啊。。

在我四年精心调教下,他也算是略懂情趣,知暖知热的好老公了。

我们同年,他只大我4个月。

不管是生活工作,他总是支持我,帮助我。陪伴我,取乐我。

亦闺蜜亦良师。

希望,我们一直同舟共济、白头偕老。

谢谢,让我遇见你。

< 二 >

我的音乐启蒙导师是妈妈。虽然现在她已经离音乐很远很远了,但是听说在怀孕的时候,还曾当过代课音乐老师。

而让我接触到音乐的人是爸爸。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爸爸炸重金买来了CD机,音乐就这样开始默默撼动我的小心脏。音符成为了我伙伴,它们编织成色彩奇幻的空间,让我领悟到原来世界还有这样一种无法言说的美。

大些时候,从同学那里听到了JAY。那时候不懂周杰伦(当然现在也是不懂的)。一个女同学,放学一起回家,陪她去影像店买过磁带。一个男同学,坐我同桌,天天哼哼哈嘿的唱。她是女低音,唱周杰伦的歌甚是恰到好听。他的声音像周杰伦,每次听爷爷泡的茶都觉着是他在说话。而一次聚会,KTV里发现,她才是真正的singer,而他,全程摸不着调一直唱和声的小丑。

说这么多,只是说明有种叫做耳濡目染的好感。当然好感是远远不够的,耳朵才会最诚实的告诉你,有着怎样的品味。就像最初的我喜欢周杰伦也仅限于几首大众口的,无非是半岛铁盒这种万能下行和声的,而黑色毛衣是后来才习惯的,娘子这种就更是现在才觉得好听的歌。所以长大后的今日,我才真正崇拜他。周杰伦就像一本书,一杯茶,值得品味。有着简单平凡的美好清新,刁钻野性的超凡脱俗。而他,在不到二十岁的年华便可以在音乐的深浅间游走自如,拿捏恰当。屌。简直屌爆了。

识得动漫也是来自对日系歌曲的喜欢。偶尔在商场被好看的CD封面吸引,买下了《水果篮子》《通灵王》2张原声CD。新颖的和声、多彩的电子音色,再加上俏皮可爱的日式发音,音乐开始变得生动有趣。然后是vocaloid。最初听到初音那机械的发音,我的耳朵是接受不了的。但多听几遍,那种呆呆的电音,萌得不要不要的。一发不可收拾,连大学的毕业论文都写了她。后来写歌也不怕了,唱不好无所谓,都有V家帮忙。其实我是懒得录好不好。。。

音乐与我,是朋友。良师益友。

不管是欢喜忧愁,只要有她在,便不觉得孤单。

希望,能做一辈子的朋友。

谢谢,爸爸妈妈、同学们、动画片们让我遇见了天使。

< 终 >

音乐,是宇宙的馈赠。自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的能被耳朵接受、被身心感知的物理性参数。喜欢,是人性的本能。自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的想要被拥抱,被陪伴的生理学反应。

而,所有的遇见都无不加固、强化、衍生、形成了你的喜欢,你喜欢的音乐,你喜欢的人、喜欢的事。

所以珍惜每一次遇见,友好的对待,用心去感知去热爱去发现。所有的所有都将还原与天地,终而成就了你,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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