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下午3点多的时候,我透过眼镜和图书馆的窗子两层玻璃看到了阳光洒在绿色的树叶上,随着风的吹捧,树叶跳跃舞动,白哗哗的光像水银一样流淌,引人入胜。
我发现自己对自然还是充满了热爱。我身上有一种极端的浪漫主义追求和极端的个人享受主义吧。我曾写下过我进入社会感觉就像“油滴进了水里!”其实社会是自然界的产物,我更喜欢把它比做大海。它总是那样的阴晴不定。它带给人们机遇与挑战,它是可爱,也是无情。它提供给了你工作,劳动的平台。它也牺牲了你的时间,精力和自由。我又一次重新认识社会,人类,与自然。人类是自然的产物,而社会是人类关系的产物。自然就是本该的样子,本该的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文学书籍又各种不同的艺术方式给人展示着社会和人性的关系。你只有看到了和感悟了才能体会“看清这个世界然后去爱它。”只有真的理解了才会认为自己和伟大的文学家罗曼罗兰也是神交而不是被洗脑。而不是因为他的标签去觉得他伟大了不起。而是思想交流建立自己的世界观。“人都在面对无聊或者工作压力带来的痛苦。”而我这种极端个人享乐主义者喜欢懒惰,喜欢享受生命,更好的时候有个本书,又被奶茶。然后看向外面美丽的世界并爱它。
我见过纸醉迷金的城市灯光,我也见过荆棘从生的荒原。世界是多样的,命运是善变的。但这能阻止我去热爱生活吗。况且我还年轻,充满着激情与雄心。如果我更健康或者强壮那再好不过了。除非死亡,但我的精神家园里早有了,“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你可以杀死我,就是不能打败我”。我现在就像杰克伦敦笔下的“白獠牙”。拥有野性。但这也不能阻止我成为一个具有迷人风度的绅士。我的眼睛小而不深,笑起来不帅但很阳光而充满善意。如果幸运,说不定我还能因为我的笑和风度收获一个女孩的芳心。即使美好的东西会稍纵即逝,我还是愿意看到蝴蝶翅膀上的精致。我曾写过一句文字“为什么叫人生,不叫必死之路呢?”极度疯狂这句话,让人怕,也让人厌恶。但在其他的人的作品里看到“人必会走向死亡的,只是经过不同。”同样的意思,好像别人的表达没有我的尖锐。我是一个极端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平时看不出来,我内心自卑,当我看到有人因为极端思想去杀人或者自杀的时候,我能给予很强的理解。这好像不是什么好品质。
昨晚有个朋友给我说出了我与现实的矛盾。在这里我要把它提升一下概括“那是艺术家和社会的矛盾。”因为她理解的是隐士情怀。而我的不是,我单纯的是因为怕,因为清楚现实和精神家园有着极大差距。客观现实不会改变,我也不愿改变所形成的矛盾。我希望的生命过程不是可以看着水雾中的城市被阳光打醒而后总有不错的收入,和一个尽可能和睦的家。我很多次想过那不是我要的。今天一个朋友看书。说当医生有可观的收入,可以让他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或许可以给他带来门当户对的爱情。他的初心却问了一个问题“当医生不是可以治病救人吗?”我又想到了我昨天那位朋友说的话“她就想单纯的做一个可以奉献社会的人。”只有心灵足够简单内心足够丰富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追求。我一直就喜欢穷极一生一闪而过的那种,我想成为那种,我想为世界留下点什么,所以我喜欢文学。我曾给一个人说,我老年漫步公园,听着小学生读我的文章。那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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