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县城,在街上走着走着,正巧遇见一位二十年不见的初中男同学。他正陪着妻子女儿在街上逛,从我对面走来,然后擦肩而过,然后我们几乎同一时间回过头看对方,或许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事实是,我反应比他快,我很快叫出了他的名字,而他明显已忘了我姓谁名谁了,只是简单的寥寥数语,问我是否都在县城住,我说我只是回来小玩一阵,问候完,他和他的家人走了,我看到了他的背影和两鬓银丝的黑白发。
我对他的黑白发感到诧异,不明是岁月风霜的无情洗劫,还是如今这赶着时髦的社会,要让头发有啥颜色就有啥颜色。按常理,夹杂在而立之年与不惑之年之间的年纪,不至于这么早黑发染霜吧?除了这两者,要么就是遗传的问题了。
至于忘了我的名字,我并不感到讶异。生命里,总有一些人是要成为过客的,好比,你只是经过了我的小院繁花,我只是路过了你的门前栏栅,没有交集,也就没有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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