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的早晨只觉微冷,手成了冰凉,看来该换秋装了。
境外城市的马路上,除了红绿灯的变幻外,车辆还是泛起了白霜。排气管的白气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的人,照样戴着墨镜。是专注了,还是伪装了?手塞进衣兜时,我才发觉,凉了许久。带手套人家笑话你。还站在那笑。
这里没有太多的树,有的只是从别处移栽过来的,它的色还是那么特别,和六月的雨天一样。让人不慎发觉。天,还是真是冷了,这里没有秋收,没有黄叶落地。没有风扫黄叶的那种悲哀。冷不防的让你颤抖,随后便想起嫁衣。是的,那件嫁衣是温暖的。不管何时何地。都不会因为季节过人心而改变它原有的价值,却被丢在了远方。
丢弃了球鞋,现时不属于它,就得脱掉。你舍得么?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有了皮鞋,它更具有时代性和经济性。没有逼,是它本身的观赏性和实用性,所决定得。
记得去年国庆假期,我和如今没区别,至少,心是一样。哪里有错,哪里有对。可怜必有可恨,这是不骗人的。如果让张爱玲来作秋天,它是生命的滞后期。谁又想过林徽因手中的秋季,是否泛黄?
记得当时看倾城时,寒意渗进了骨子里。不知为何,看完了,它是一个象征。不是谈论的对象而已。这时,我格外惜疼阳光和温度,因为,很奢侈的。
那个穿着风衣的眼睛大叔,手里拉着自己的小女儿,估计上幼儿园了吧。笑着走过。
此文兄弟——冰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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