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看到窗外依然漆黑似海,心里很有夜给我带来的那种安全感。看一下手机,五点多,也该起床了。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求学时代,仔细算来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也很少能够这么早起来了。偶尔早起,也是十分兴奋的事情。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喝过可口可乐的人,偶然喝一次,那种味道也是蛮好的。
我大概从初中便开始早起的生活了,早上有早自修,大约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个时间先是自己安排,然后铃声响起开始朗诵读书,然后大约四十五分钟的样子,在开始上一节课,然后放学,吃早饭。那个时候感觉日子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每一天都是那么的充满希望和畅想。这也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读书和学习的乐趣。直到现在,有的时候触景生情,还能吟诵出一些以前记下的诗歌或者文章。
有一句我们都知道的话,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对此我是有自己的看法的。文章作者心,当我们这些读者读到那些有感而发的文字的时候,总有一个契机,遇到了,我们只需要读一遍便能够很深刻的理解文章的意思了,这或许也可以称作“一见钟情”吧;还有一种就是“日久生情”了,读了好多遍,终于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这和了解一个人是一个道理的。
人,是很奇特的一种生物。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去了解人体的物理构成,但是却永远搞不清楚人们内心世界在想什么。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爱情这个问题上,也是类似的。有的人我们即使是第一次见面,我们内心涌出的却是感觉和对方相识已久了,甚至见过一次就能准确的去感觉到对方的所想所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而又得时候,即使是和对方认识很久了,却不知道对方喜欢哪种风格的浪漫甚至对对方的言行举止有着内心的排斥。所以说,把握好我们自己的内心,是我们活着的关键。
我们需要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我们的人生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哪种类型的异性是能和自己度过一生的……如此等等。
天已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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