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党的诞生日,湘江焰火晚会庆祝。早早的来到了湘江边占位置,拍拍湘江风光。
正好来到湘江水警驻地,看到船上水警二字,勾起了我一段经历回忆。
记得我86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时候,从外地来到长沙工作。报到的第二天,怀着激动的心情,骑上一辆没上锁的单车,来到湘江大桥(现一桥,当时只有此桥)与中山路口之间的河边欣赏湘江风光。印象深刻的是当时的湘江水那个清澈透明,江边的法国梧桐树下那个阴凉气爽,现在已难寻踪影。
在不知觉之间有两位穿便服的哥哥轻轻拍了我的肩膀,问我单车卖不卖。我说这是我借别人的单车,不卖。原来两位哥哥在我欣赏风光时围着我转了好几圈,看到我的单车没上锁,以为是偷来的。
不管我怎么解释,两位哥哥还是非常客气的把我请到了水上派出所,不温不凶的问这问那。心想今天见着鬼了,人家把我当小偷了,想想我一个经过党和国家精心培养和教育的大学生,才参加工作就被当做小偷,刚刚走向社会所上的人生第一课也太严肃、太窝囊点了吧。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我只好一五一十的把原委讲个透彻----核心就是,和我同住的同事有部单车在房间,没上锁,因为他是长沙人,周末回家了。我想正好没人用单车,就骑车出门欣赏湘江风光去。那时通信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当然也就不能告诉同事我把单车骑出去了。
两位哥哥好不容易半信半疑相信我的话,并陪着我到住的地方看了现场才认定单车不是我偷来卖的。但是要我在说明材料里注明没告知主人就把单车骑出来法律上算偷。当时那个急,也不管那么多了,只要你不要我蹲班房放我回家,随你怎么说都行。
正好是七月份,整整25年,在不经意之间度过。
当初的一个懵懂乡里伢子、享受国家行政22级待遇的国家干部,变成了不惑与知命之年的打工者。经历了许多,收获了不少,忘记了很多,铭记了不少。
站在江边大堤进入水警之地的围栏入口,扫览江中水警驻地,25年前往事犹似眼前。
守卫者依旧,可人已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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