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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随感

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段蓝色的记忆,像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开出的蔷薇,也或许是最糟糕的生活中结成的苦涩果子,但我知道,我们都忘不了。往事像过慢镜头般一点一滴一丝一毫地以一种不使得我流泪便决不干休的高姿态向我宣战,被动迎战的我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好像一只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沉沉的无奈,仅剩的一丝勇气也似断线的风筝,去意已定。

无数次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是最坚强的,但歌词里的一句卸下面具就让我本来有些坚定的信念溃败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好像我的信心是基于欺骗的空中楼阁似的。于是我开始尝试寻求刺激以获得一种叫新鲜感的东西,于是我开始颓废开始不想担负责任开始做自己向来讨厌甚至鄙夷的事情,于是在一次次违背内心的尝试中我学会了欺骗学会了虚妄学会了以前一直不愿意想的一切,的确,我慢慢地沉沦了。我永远也不知道生活在下一秒会给我安排些什么,也许是悲痛的事情也许会是让我可以傻笑一整天的喜乐见闻,于是我又学会了随遇而安。在随遇而安的日子里我又很快的习惯了等待,以前老师常说当你能够在等待中获得乐趣的时候你就能够好好学习了,我想我现在可以说当我在等待中懂得失败的时候我就能够拥抱成功了,因为据说等待是可耻的自我背叛,是彩色的毒药。

这世界一直在往返中,已有的未有的都在人们知觉间和不知觉间反反覆覆,大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一种新鲜感,一种刺激,一份别致的样本似的快感。就好像爱迪生没有发明电灯之前我们吃的都算是烛光晚餐,但现在,以前还可能讨厌的东西却成为了一种浪漫,一种潮流。寻求刺激,迎接挑战,都是基于我们内心的虚空。

我仿佛一直都是个孤独的孩子,朋友总说虽然我经常笑着,但我的笑容都会带着点苦涩,其实除了苦涩之外,那隐藏在笑脸下面的小忧伤却也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就算别人看出来也是不会说出来的,因为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有些时候我甚至不喜欢和同龄人交谈,当然也更不想和老一辈的人聊天,就是聊天也只是说些家常小事,而不会去跟任何一个人吐露心底的那一份真。就像一只刺猬一样,不想接近人,但也同样不喜欢别人靠近自己。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封闭式倾向,但我想孤独的烙印在我降临这个世上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我这辈子也休想去掉。我不知道上帝造天地的时候有没有预感到无数年后的我的存在,或许没有也或许他根本就没搭理后世,也可能我的降生本就是一个意外,但这些我都改变不了而只能承受下来。前些日子一小学同学但现在已经是大学生的朋友跟我说他要开始奋斗了,他需要一份好的工作一个好的生活,我说好的,加油!我想我除了说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难道我要残忍地告诉他现在就业形势一天比一天严峻,现今的社会浮躁糜烂得日胜一日?我只能向他祝福。虽然我的生活也不算很好,但至少我活得开心和有价值,我正干着我喜欢的一切。

虎哥说你会不会有时候孤独得心里有些承受不住,我说会的。于是我开始喜欢写文。虽然写文不是我的全部,但我还是愿意将一切心中想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倾注在文字上面,什么都好,都先记下来,等老了疲馁了就拿出来刺激自己感动自己直到掉落下最后一滴蓝色的忧伤的眼泪。

现在的我可说是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出门一次,爸爸说我这样会变傻的,我说不会的,现在的我很快乐。但是每天晚上我都习惯冲一杯咖啡,苦的,没有加糖,姐姐说我傻但又接着说我有搞艺术的人的怪癖,我笑了笑然后说我要忆苦思甜。其实不是的,我小时候很喜欢吃糖,直至前几个月,我都是喜欢甜的,只是后来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它们就像一大团一大团的棉絮一样往我本来不大的心口里狠塞,直到我快要心塞至死的时候,它们方才住了手,于是我的心只剩一丁点的出入空间了,我没有理由不沉闷苦涩。于是我尝试用外在的东西来掩饰或者说是遮蔽蒙蔽自己的心塞,我到药店买过黄连,听说很苦,我想也许这样可以盖过我心中的苦涩,所以我买了两块钱的黄连,挺多的,老板说看我带个眼睛蛮有书香气的且又有礼貌便给了我多了些,我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以为幸运女神在我背后,那一天我都张扬地过活着,就好像一个暴富的人突然挺直了腰杆昂起了骄傲的丑陋的头颅。的确,那些份量足够我早中晚式地喝一个月了。可是不幸的是命运这调皮鬼又跟我开了个玩笑,那药店估计是快要倒闭了的要清仓大甩卖了,所以应该是逢人便送药,长这么大听说过送书送衣服送帽子或送其它生活小物件的,但送药的倒也新奇,这药店老板也算是开了奇葩送礼的先河。可惜那药清仓得太彻底了,估计把箱子底下缝里的药粉末都清了出来,且正好给了我,泡的时候上面飘满了杂物,吓得我连瓶带药都往垃圾桶里扔去,像是遇到了什么糟糕的污秽物件,恨不得有那电影里周星驰的如来神掌将它们辗个粉碎。于是,我现在改喝了咖啡。

据说自古以来的文学家和艺术家大都追求一种大音希声的艺术境界,即寻求一种自然美,这观念出自老子。但无论是散文杂文还是小说和诗歌,我都是支持一种“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的,文字的本质就是要表情达意的。就像写小说一样,我看外国的一些小说的用词就像中学生的水平,但他们的作品往往能够为国际社会认同,而我们国家的,也许是数千年传承不断的文化过于博大精深,所以大多小说作品的辞藻堆砌得跟翡翠一样美丽雅观,可惜小说叙述性远远比不得外国小说,我们的文化精深得足以让后人迷恋得连文字的本质都丢了。虽说我们的一本书中可说是博古通今左征右引,想是上至盘古开天下至浮游生物,无一不用却又是样样无用,估摸着等他自己写完教他回看的时候自己也决计理解意会不得,你说连自己的妈都认不得自己的孩子你还指望拿到国外让美国佬英国佬跟外星人看地球一样慢慢辨研吗?

我是一个喜欢胡想的孩子,有时候想着想着我都会把自己脑袋搞晕,写文的时候往往一件事刚开了个头我的思绪早就飘到遥远的遥远去了,所以我是不适合写格套文的。天马行空也许才是我想要的,于是我甚至连什么叫作文都忘了,只会想到哪就写到哪,心中的话多到甚至可以一口气写出好几万字,不过大多都是废话。记得当初好胜的我看到网络写手善良的蜜蜂一天写出了两万多字,于是第二天便开始自我挑战了,可是我打字还是用二指禅功的,最后拼了一整天熬夜到凌晨三四点也只打出来一万七千来字,但接着我的眼睛红肿得痛了好几天,在那几天里我都不敢碰电脑甚至手机都不敢多玩,就好像被蛇咬了的人见了蛇会心凉身颤巍一样。实际上我可以打出更多的,我想我再练一两年我绝对可以超越他的,何况我比他年轻五六岁我还是很有潜力的,那几天落败了的我不停地这样安慰着自己。我想电脑写作是我的硬伤,就像我的思想早已飘到了数千里外但我的敲出来的字才刚走出四五来步一样,于是现在我习惯了纯手稿,除了用手机写日志外基本都是手写的。这一个多月来用光了两排多笔芯和好几本笔记本就是证明。

好了,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我还活着,现在又到看书时间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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