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谈恋爱都是有恋爱期限的,那个新鲜感一过,轰轰烈烈立马褪成乏味厌烦,信誓旦旦说要一起走到生命尽头,去看许多美景,吃各地小吃,游走于时间的红毯上,都成了空口白话。
骨子里是羡慕那种一谈就谈个七八年,或直接走进婚姻殿堂的,那种一句话,一辈子的朋友我更是欣赏,觉得他们好厉害。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把自己全部交给其他人?这个人你熟吗?是可以信任的嘛?出现矛盾了,是你忍还是我忍?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当然我从未去想过,想多了脑袋会疼,看每一个人都像UFO,头上顶着天线,畸形的脸庞,没有表情还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但换一句说,在我眼中,他们是成功者。有人爱,有人陪,就算是一无所有至少还拥有彼此。
罗密欧与朱丽叶十四岁相爱,两个家族的阻隔终是逼迫对方相继自杀,很多人又喜欢叫它殉情。尽管他们只有激情碰撞带来的爱情,同哈雷彗星七十年撞击一次地球那样珍贵而短暂,却不得不说,他们带给人类的冲击力是不容小觑的。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爱情就是一枚催泪弹,只要你心存美好,四月梅雨天气出现在脸颊就不是吹吹风。
我一直觉得交朋友就和处对象一样,两厢情愿走到一起,太过熟悉而相继离去。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现象,但终归觉得是不好的。
有缘千里来相会,这句话我是很信的。所以对于那些在一起相处一两年的孩子是怎么来到这里相会我是不敢想象的。我也不知道我这么懒的人怎么有机会和这么多人认识的,难道是我前世很努力,是个旅行家或是运动员?我瞬间就把自己懒惰的原因想得很是通透--精力耗尽,需要恢复。
借这个机会要说句谢谢,谢谢你们在那里等我去找你,一定等了很辛苦了吧,我这么懒的人路上一定浪费了很多时间。还要说句对不起,我那么懒,人生已经很短了,我却还不珍惜,滴答滴答地时间爬过,我还不知道和你们联系。你们是有多大的胸怀,我想应该和这天地一般大吧,不然怎么能这么容忍我,放纵不羁,爱惹是非,不会听话,记性不好,爱发脾气,任性妄为。我好不懂事,真是有够难为你们了。
你们会容我放纵多久,我不知。但请有多久就多久吧,我都这么懒了,你们都这么久了。
再看看承诺一辈子的那些人我又一次心生敬佩之意。我是不曾说过这些字眼的,是碰都不敢碰的。
有人会觉得我有在夸张,对于一个习惯一个人的孩子来说,你应该会懂,天使与魔鬼同时存在是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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