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室友,也是我大学的舍友,我们住在两室一厅,他一间,我一间。
我们虽然同居一个屋檐下,我们却像是生活在两个时空,他回来,我睡了,他醒来,我走了。
唯一的共同点都是我们的桌子上都堆着一摞书,几乎堆满了桌子。我有个习惯,每次看到便宜的书,中外名著也好,历史哲学也罢,我总会把他买下来,不买感觉好像丢了什么大便宜似的,总感觉心有不甘,但我总不会把它们当做家里的摆设、邀客的门面。晚上十点钟,我便准时扔下手机,至少看三个小时的书,方才感觉书本果然是有催眠效力的,便困顿的进入梦乡。
我的舍友,他的桌子上大多都是考公务员的,晚上回来的晚,也没见怎么看过。
我们的生活截然不同。我觉得我是热爱生活的,但我也不敢说别人是不热爱生活的,至少,我觉得我的生活方式是比较积极的。
每天下班,我会自己做一顿热腾腾的饭菜,因为我觉得除了我妈之外,我自己做的就是最符合我的胃口了。
他也偶尔自己做饭,但是锅总是留着下顿才刷,几天不吃,便能脏好几天,为此,我还跟他谈过话,可是效果为零。我们厨房的不锈钢锅竟被他活生生的洗成了“锈钢锅”。
卧室里,衣服、零碎的物品随手一扔,凌乱不堪。开门便是一股烟味儿扑面而来。 前段时间,我驻村回来,跟朋友进我们家,她开口问我,你们家怎么这么臭。我说:“我两个月没回来了,我的臭味这么持久。”
我感觉我一个人也可以打理生活,做饭洗衣、看书看剧。我问朋友:“难道这是他能娶到老婆,我打光棍的理由?”
居处是一个人生活的圈子,下班后,走进一个安静、卫生、有条理的生活环境,工作中的压力也会一扫而空,心情也会舒畅许多。
常言道: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愿我们都不要做一个人前衣着光鲜,人后邋遢不堪的人,不要为了生存而忘记了生活。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看透了生活的真面目,依然热爱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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