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先生曾看过他与可可的故事,他说,小仙女笔下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我无力辩解道,艺术本来就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原谅能力有限、水平一般的我自以为是、厚颜无耻地把自己的作品称之为艺术品,就像三万两千年前德国洞穴人所制造的狮泰德狮人一样。
他说,你把可可写得那般好,可在我心中有着重要位置的女子,却不是她,而是林夕。此林夕非彼林夕,显而易见并不是那位深爱着黄耀明有着同性恋癖好的红遍大江南北的作词家林夕,而是一个温婉可人的南方女子。
和薛先生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很照顾他的感受,事事以他为先。只除了一样,不喜欢他玩热聊,曾因此两度发疯似的摔过他的手机。可那时的薛先生太过年轻,也够任性,未曾顾及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安全感和心里诉求。
他们一起去巢湖泡过温泉,在大厅的椅子上,他抱着她,觉得那日的阳光静好、岁月不老,觉得那时的她便是全世界最美的女子。其实,她只不过是位五官还算精致、身材还算高挑的普通女子而已。回忆那刻,一如昨日,薛先生如是说。
他带她见过外婆,外婆以一个过来人的智慧暗示过他,孩子,你若是能够娶到她,将是你一辈子的福气。可薛先生在这方面,可能福薄了些,未能与她走到最后。
后来,薛先生无意中在她的空间主页上,看到了一位披着白色婚纱的女子,只有一个单薄的背影。他仔细辨认着照片中女子的手,反复回忆起她的手,只想知道,她是否真的已为他人穿上了嫁衣。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也不敢直截了当地去问。
是,又如何?不是,又当如何?
他们之间终究回不到过去,遇不见未来。
对于现在的林小姐来说,薛先生只是她从蓝色校服到白色婚纱遇上的一个人渣而已。当然了,这句纯属小仙女的主观臆测了,毕竟,他们也曾互相温暖过。
她是林夕,也是薛先生做过的一个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
讲完故事后的薛先生略微带点忧伤,时间过去很久,也熨不平他内心泛动的涟漪,也挥发不去那年他恋爱的狗臭味。
而此时此刻,写完故事的小仙女则默默嗅了嗅自己身上单身狗的清香。哈哈哈,阿弥陀佛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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