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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喜欢今天这个节日。包括我。
烂漫多姿,青春亮丽。许多梦,喜悦,真实;而时光,又惆怅,又让人纠结。
偶尔想起昨天那些情人节,看到昨天笑容怒放,我的第一个情人节,不是玫瑰花,是一大摞书,一共7本。你偷偷的放在书桌上,也没有问过我喜不喜欢。
那些美丽的,荒唐的,那些愁苦的,单纯的,那些优雅的,自然的,那些我的青春年华,那些洒了我一脸苍茫的,让我逝去风华的岁月。在时间的沉淀里,我以为自己终会变成一个清洁温婉的女子,即便一你洗去所有铅华,依然沾满女子的脂粉气,女子,终是喜欢作茧自缚。
满街的花朵开放,怯弱的花瓣沾着晨露,你侬我侬的甜言蜜语,在今天,格外的舒心。即便你已经不再对我表白,可我已明白,尘世间,你我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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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今天出生的宝宝甜甜的笑了。
一声啼哭,谁还能歌唱出这最动听的歌曲?这世界上有没有神佛我们都难以确定,但这世界有一个你我,真真切切的存在,谁也不敢把谁忘却。满山兜兜转转,只为彼此相遇,在光阴里看见你的脸,从此满地花开。
送君者皆自崖而反。君自此远矣!怎么样的表白最终都会空洞无光,女子,在语言里空寥自足。我们自说自话,对情人节,依旧是不屑和不甘愿。所以敏感的心越发变得纤悉。
厌倦没有目标的生活,它会让人疲惫。旅途才让人感觉愉悦,清早起来就要上路,方向在前面,食宿无须太多花哨,有一段时间里,我们沉沦在路上。其实爱的方式简单,只不过需要一种执着,中途离席的人太多,或者有时候是自己不能够坚守。
偶尔,我们会找不到人说话,或者会不想说话。
当我们的世界一片空白的时候,就只能像黄小仙一样叹一句:我彻底颓了,真是,变幻的人生避无可避,多年以前,我的矫情我的浪漫我的天时地利,到了今天,已经统统过期,更关键的是,当年陪在我身边的那些人,都中途退票离席……
3
9点去逛花市,大多数人买玫瑰,我给自己买了一把山茶花,玫瑰开得太热烈,山茶的清香更让人回味。烟儿的文字说:相望不相守,相惜不相绊。我愿意做那个相惜不相绊的女子。
下午的时候,你带回来了两盆蝴蝶兰,其实这个日子你记得,只是不屑说,说出来,怕自己太矫情,我们都说过,绝不离开,绝不让一个人在这个世间绝望的活着。没有什么是永远,十年老子号的店突然地搬走了。打开QQ5年,最初的好友都全部消失,那么博客了,也一样不会有人关注你到最后,即便加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说,要做你永远的粉丝。
永远,有多远?
不埋怨,这才是真真实实的尘世。它开满着寂寞的莲,一世,欢能有几次,爱能有几份。我的半世光阴坠入沧海,荡起无数波纹。每一天带着风尘气跳跃,醉了就醉,哭了就哭,无需让自己变得恩怨分明,翻江倒海,惊吓所有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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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里,情人节,旧的颜色,新的爱恋。
暖色暖香的小街,蓝色的手镯,在景洪的跳蚤市场,姐姐和我一人一只。我们长相极像,她是温婉淡定,我却是狂躁无比。朝夕里。我们都喜欢一模一样的东西。
做傣家裙子的小店,有花布,有格子,朴实到骨子里,还有华丽的绸缎,穿上去像一个待嫁的新娘。我喜欢细肩碎花吊带裙,淡紫色的,有大片的叶子,试了很久,终就觉得不能穿着它大摇大摆的在街上走,也不敢穿梭在病房,让它当拖把。对美,欣赏着,但现实里,还是会扒拉着小算盘。物质在精神之上,我一直这样认为。
讨厌冬天的理由之一就是不能穿漂亮的衣服,把自己裹的像一个狗熊,女子终究爱漂亮。喜欢《失恋33天》那部电影,尽管自己从不曾失恋过,但里面主人公有一种气息所在,一遍一遍的看,很安静很朴素又深入骨髓的忧伤。喜欢那个大老王说:现在的小男孩们,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这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物种,你丫寻死觅活的,对得起自己么?
我一直是个追星族,喜欢谢霆锋,喜欢王菲。这一刻,管它世间有多少愁苦和无奈。只在这幽深的夜里一次次的写文描字,一次次闻到空气中有情缘美好自在。爱和情,它都真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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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日记是我的习惯,所以你常常说我喜欢渲染情绪。旧的日记收着,不曾去翻看,尤其是初中那几年,都是在骂某某老师,或者不小心在学校出了一个丑,所谓的出丑不过是从栏杆上摔下来,或者衣服破了没有发现。这些小事让人哑然发笑。
生命就是这样俗气,可依然过的欢喜。
彼岸说过:世间种种,皆为恩赐。情人节,也是上帝给我们的一份欢颜的礼物。所以即便寂寞,它也在尘世开出洁白的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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