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林差点就赢了,用她年轻而美丽的生命 ”
老三后来告诉我,林雪当天就坐动车回北京了。她连最基本的掩饰都欠奉,就那么带着赤裸裸的伤心离开了。老三的意思我明白,作为一个成熟女人,她至少该为尊严保留一点风度,比如和鸭绿江的风光来个亲密接触,或者干脆和老三亲热一下,都算不虚此行。可她没有。她的表现不像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倒像十八岁的女孩。
这样也挺好。至少我确信她这回会消失得很彻底。比女人更让人头疼的物种,就是女孩了。
二十二岁那年,我就领教了女孩的杀伤力。她叫林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认为林林是我碰到的最漂亮的女性。直到有一天,我在单位附近的小超市里买烟那时我还吸烟,我正犹豫买20元一包的玉溪还是买9元一包的中南海,听到货架间一个女人在学着孩子的口吻教育孩子不要吃糖。“宝宝几颗牙啊,宝宝那些牙哪去了,哎,吃糖给甜掉了。”这都什么和什么啊。我为这种愚蠢的育儿观念暗自发笑。我扭头看了一眼,只看到她的侧脸。然后我慌忙走出超市,烟都忘了买。
她的变化太大了。最明显的一点是变成了一个胖子。胖到她露出的半张脸都有原来一张脸那么大,胖到整个头部从各个侧面看过去,都是一个正圆。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岁月哪里是什么杀猪刀,岁月对于某些人更像是猪饲料。
我沿着街边慢慢地走,思考着时间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她们无一例外地败下阵来。林林差点就赢了,用她年轻而美丽的生命,但她最后还是投降了,混同于我们一干庸人,在烟熏火燎的日子里加速奔向衰老。
如今我明白了,林林的美丽是纯粹的青春之美,不必依附所谓的气质修养,甚至可以超越美学限定,那种美是如此生动自然,如在目前,可它也最短暂最易碎,一旦失去再也无法召回。
林林约略可以算做我的邻居。她家和我奶奶家在都住在一片老城区内,我小时是在奶奶家长大的,对林林却毫无印象。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所中学教语文。我虽读得是师范大学,却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教师。百无一用是书生。毕业后我才发现所学的中文专业应用面很窄,除了当官就只有教书了。前者显然此路不通,于是我给某个烟鬼兼酒鬼校长送去了若干名烟名酒,他就接受了我一团糟的试讲,让我每周教十二课时的初中语文。算他良知尚存,没敢让我做班主任。这玩意好对付,我拿着教学参考书照本宣科,竟然颇受学生的欢迎。因为我既不留作业,也不在乎考试成绩。
我住在职工宿舍,和我同屋的体育老师球踢得太臭,还总往宿舍招女学生,我只好与之较量了膂力,各自带伤,第二天他就被调到别的宿舍去了。我用业余时间磨磨蹭蹭写我的小说。没有别的内容可写,我像老人一样回忆着林雪,却写来写去也写不像她。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喝了八瓶啤酒,把摆在床头书架上的那堆文字垃圾付之一炬。我越来越看清一个自己不愿面对的真相:我只是个普通人。
还好组织及时拯救了我。老马和王动跑到城郊把我从单身宿舍里翻了出来,老马毫不客气地发给我一台BP机,责令我立传立到,他正在收集明珠投暗的兄弟。王动刚混进报社,自带优越感,咋咋呼呼地宣称要拯救文坛。他们这种不揣卑微的架势还真让我感觉舒服多了。
我们还年轻,有大把的时间来挥霍,有过剩的精力来好奇,还有属于男人的吃喝玩乐的友谊,我们唯一缺少的就是爱情。圈里一个女孩都没有。
我一念及此,老马就像窥破我心思一般,露出淫邪的笑容。不过他还没到淫邪的年龄,那种又坏又荡的笑挂在他刚长出绒毛的嘴巴上,未免有点滑稽。老马在酒后带着我和王动,见识了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娱乐场所夜总会。
那年代无论哪种档次的歌舞厅都改名叫夜总会,大约跟港台电视剧学的,透着一股奢华糜烂的味道。其实小城里多数夜总会的装修和设备都极简陋。看过贾樟柯《小武》的人会有印象。所幸我去过的夜总会比电影里的要好一些。好一些吗?王动说未必,王动说那只是我们对青春记忆一厢情愿地修改和完美。
前几天我们在王动家喝酒。他还用蓝牙音箱放了几首当年流行于夜总会的滥俗舞曲,什么《潮湿的心》《追求》《杜十娘》之类的。大家眼含热泪一通大笑。王动很拽文地将这种恶趣味称之为坎普趣味,俨然一种居高临下的戏弄态度。青春不再来,戏弄总比怀念好。
王动说:“你猜我看到谁了?林林。天啊,她老得不成样子,貌似比我还老相。”
我说:“哪个林林啊?”
王动说:“还哪个林林,就为你要死要活的林林啊。”
我呷了一口泔水味红酒,起身去了卫生间。
(待续)
文章内容不代表凯硕文章网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nshuzu.com/qgmw/show/45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