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街边,双手紧抱着泰迪熊。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也是最后离别的纪念。棕色的皮肤,深蓝的外套,一副上扬的微笑……泰迪熊的灿烂,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让我不忍心破坏。街上的行人,来去匆匆,不留下任何。他的离去如同这般潇洒,不留一丝,把所有的回忆装进留恋里,统统扔给了我。和他走过的日子并不长,一个四季的光阴,像尘埃的微小,被风吹散了。
初春,刚踏入社会的我就与自己暗恋十年的他偶遇了,或许,这就是天注定的缘分吧。一个星期后,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他总会陪我去很多地方。大热天,他陪我去人山人海的街上买东西;他陪我去各个地方吃小吃;他陪我去游乐场玩极限的项目;他陪我在半夜看鬼片,然后让他陪了我一夜……
上夜班的时候,他总会在12点整跟我说‘晚安’,尽管第二天要早起上班。他会很准时的在早上七点整到我家,催我起床,并送上他精心制作的早餐,虽然我们家隔着很远。他从不叫我的名字,总是叫我‘傻瓜’,然后我会叫他‘笨蛋’。笨蛋和傻瓜,天造地设的一对。冬日来临,他带着我去旅行。漫天白雪纷飞,世界如此寂静,我依偎在他身上,他抱着我讲冬日的故事。我们在简陋的旅馆里度过了一个只属于我们的新年,我们看漫天的烟花,讲校园的趣事,彼此相吻着。
过完年,他说他有事,得回城里了,他留下了这只泰迪熊,他让我把它当做他。后来的日子里,我独自一人欣赏了樱花的盛开,就像他描述的那样美丽。那淡雅的美,虽唯有一夜,却留我一世。我回到城里,没有去找他,我换了一份新的工作,工资比以前高了许多,却不同以前的悠闲,换了新的房子,换了手机号码,换了手机,我们所有的回忆都删除了,除了那只泰迪熊。我知道他是一去不复返了,就在他离开的前一天晚上。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半醉半醒得躺在床上,依然清楚的听到他说:“傻瓜,你知道么,我真的好爱好爱你。我也知道你爱我,从初一开始,其实,当时的我也爱你,可你却不知道,我也没有说出口。我们离别三年之久,曾经以为可以忘掉你,如今想想真是可笑。我从朋友那里得知你的所在地,我假装偶遇与你相遇,我找很多借口跟你出去玩。以为你已经忘了我,可你却比我爱你还深。我真的很舍不得你,我真的很想再陪你几年。我害怕,在我离开后,你会不会彻夜不眠?因为你是如此脆弱,外表坚强的你,害怕寂静的黑暗。你会不会不吃饭?因为你的工作很忙,会不会没有时间弄饭吃。今天,我们的最后一天。我知道自己没有你爱我那般爱你,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爱你。或许,这一年的时间会让我死心,会圆你我一个青春的梦。我们用整个青春去爱一个人,换来一个四季的光阴,也是值得。”
那年,我欣赏了樱花的盛开,花开过一夜,独留我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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