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人难做,做了一次好人就想一辈子做好人。 ”
(和身患绝症的孩子们在一起)
T是个忧郁的女人。
她到北京的时候,我到机场接她,我们拥抱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拥抱女人,那种感觉很温馨,也很幸福。我曾幻想,这个女人应该就是我的归宿,尽管比我大一岁,又是单亲家庭出来的,但我不曾想改变她什么,只想平淡的过日子,毕竟这样晃下去,真不知要选择到何时。
蘑菇头,染着色,说不出是什么色彩,有几种吧,脸还算过得去,和视频里相关无异,身材也不错,该凹的凹该凸的凸,错落有致——当然,她没法和Z相比,她身上带着的,多少有些脾气,天真中带着社会的成分。
她的到来,使得出租屋里增添了几分喜悦,但她一头扎进房间,很少和孩子们交流。
换床单,换毛巾,换杯子,换换换——
有个老乡邀请我出席驻京办主任的宴会,我带她出席,整整在卫生间里化妆了一个多小时。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过分的爱,就有点变态了。
或许是爱情的新鲜感,我耐心的等待着,等她出来,也未见天仙,和原来一样嘛,她的皮肤根本用不着涂粉,只是画了眉毛涂了口红而已,她的衣服倒是时尚,花花绿绿,走在大街上,惹得很多人注目。
其实,黑白色是主线颜色,都是大众喜欢的,人的生活也应当如此,不必花里胡哨的。女人的穿戴决定了她的性格,也决定了她的气质,一味的喜欢自己的喜欢,可能会不得不偿失。我一直认为穿衣服是种学问,特别是女人。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怀疑,T的洁癖会不会影响到我们之间的感情。
果然,没多久,她就开始向我抱怨,和这些孩子生活倒无所谓,但他们的亲人太不讲卫生了,她要开小灶。问题来了,如果开小灶,孩子们倒无所谓,但家属就会认为瞧不起他们,我和他们住在一起的目的,就是要让他们认为是真正的当他们是一家人,而不是单纯的救助。然则,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我便想要离开。
郎中送药来,在里屋热药,那个大女孩突然在外面叫他的名字。
从叔叔到名字,这得多大的改变。
一直以来,都是郎中带孩子们出去的,每天一次,我都不参加,毕竟我还有事要做,写写东西,或是经营网站,偶尔也会出去。当我听见大女孩发生这种转变时,抽空跟着出去逛了一下,一逛不打紧,冷不丁的,她和郎中竟然手牵手。
哦,我明白了。
过了几天,我找郎中谈话,告诉他我的想法,帮助孩子们不是我的事业,我的目标是要帮助更多的孩子,在马家堡住了这么长时间,也应该离开了,加上T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环境,我得顾及她的感受。
郎中一再挽留,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来得很突然,他不想我离开,一但离开,他前期所做的事就可能白费,但他的眼神在躲闪着我,似乎也怕我知道他和大女孩的事。我一点都不后悔接大女孩到北京,她是被医院判了死刑的,郎中真的救了她,为了感恩,或是为了更多的事,我管得了一时,也管不了一世,没必要与原则过不去。
退一万步而言,爱心已经变质,何必再去努力。
和孩子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有了感情,大家都不舍我离去,特别是丁家乐和小红春,我们留下了很多照片,至今还保存着。事实上,这些孩子就如我自己的孩子一样,但我很清楚,将来他们长大了,或许根本不记得有我。
离开马家堡,松了口气,不知道是逃离,还是真正的为了爱情,但我还是没放弃公益,走之前和郎中交待,不能放弃对孩子们的援助,他让我放心,会坚持到底。
对于这种救助,我是害怕的,一但出事,我这个发起人脱不了干系,尽管患者家属是自愿的,若论法律,或许没那么容易说清楚。从那时候开始,我对疾病救助就没了兴趣,这是漫长的,而且投入的精力太大,我只想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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