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亦如此,不逼一次就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 ”
那年初二,在青春期的懵懂和无知里,我对我爱慕已久的女同学表白了。
她是个“万人迷”,班里的男生有一大半对她有好感。我不例外,我也是对她有好感的男生其中之一。但我属于这群男生里最怂的一个,她从我身旁走过的时候,我连头也不敢抬。下课她周围围满男生时,我也不敢找她讲话。
晚自习最后一节的最后几分钟,我的心跳加速跳个不停,脸红的比过猴子的屁股。我决定做一件大事表白。对于这件事我幻想了数百次,梦里梦到好几次,鼓起勇气打算去做又放弃了无数次。但我这次是铁定了心,因为我那时认为我真的喜欢她,尽管不顾一切。
下课铃响得很快,我有点想放弃但还是做了。第一步脱离座位进展的很顺利,第二步走近她也很自然,第三步拉上她的手告诉她,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这些都进展顺利,可最后因为有位女同学见我强拉她而打抱不平,让我失败告终,一句话也没说。为此在放学后,我在操场跑了好几圈。后来想想才发现自己挺勇敢的。人亦是如此,绝境来临,不逼自己一次就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
虽然失败,但我在第二天写了张小纸条给她,表达了歉意和爱意。换来的是她的不同意,这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可我偏是越挫越勇,坚持每天给她写信什么的我都做了。最后,一个男生在我面前帮她绑了鞋带,我才真正认识到我是多余的。毕竟我在她身上花了很多心思,我当场和那个男生打了起来。后来我也越来越讨厌她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晚的场景还是这么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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