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伴随着一个个悲欢离合在我的青春里横冲直撞。当我想要抓住它的时候,它却偷偷溜走,徒留一杯叫做遗憾的劣酒肆无忌惮的挑战我们的味觉。——题记
25岁的年纪已经可以踩着6公分的高跟鞋昂首阔步的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办公室之间。整齐的发梢,得体的套装,恰到好处的笑容,不管动作是不是可以称之为潇洒,这样的生活方式终将变成我的另一个开始。闭上眼睛,犹见昨日那个穿着水洗牛仔裤帆布鞋横穿银川大街小巷,高兴时大笑,难过时哭泣的自己。更多的时候会觉得不可思议,我无法想像每天闹钟响了之后,我是如何闭着眼睛,挤好牙膏并且动作流畅地刷牙洗脸,匆忙抓起牛奶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搭上一趟看似已经走远的公交车时是有多么的狼狈和尴尬。时间没有教会我优雅,却教会了我淡定。此时此刻,我最享受的就是每天清晨,一杯白开水的时间,趴在顶楼的阳台上看着咸蛋黄一点一点的升起,然后,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
在过去的3年里,从这一场的酒会到下一场的酒会,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微笑着,过滤掉功利的因素,留下的,不过是丝丝疲惫,经久不散。碰上一个被天气预报都要欺骗的天气,我们只能佯装者不可一世的骄傲来掩饰我们瑟瑟发抖的身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内蒙境内的一个国企里搞宣传,下午出发,上高速,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没有想到的是银川和内蒙温差竟然如此的大,尽管我穿着厚厚的羽绒衣可在我同事几万块钱的皮草面前仍显得单薄,对于一个摄影爱好者来说,这个一览无余的大草原,无疑是采风的最好时节,事实上,在刺骨的寒风凛冽之下,多美的风景都是浮云。兜兜转转几个春秋,没有特别的大喜大悲,或许是那被叫做习惯性遗忘的情愫在拉扯着我并不冷情的岁月,不是没有过伤心,只是在岁月的磨合下,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初衷或者说我已经不记得我需要伤心的理由。3月天气总是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春暖花开的温润,下一刻就让你忍不住搓着手低声咒骂一句,这鬼天气。
2013年3月,我终于告别了我工作了3年的地方,拖着简单的行李,走出大厦的时候,耳边回响的是,临走时,经理的嘱咐:欢迎你随时回来,就当时我极度亢奋的情绪来说,它只让我想到一句话,海阔凭鱼悦,天高任鸟飞。我是有多大的心,多大的胆,固执地想要自己当老板,更多的时候,我是感动,感动自己的执着,感谢自己的勇气,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在高楼大厦落地玻璃前那个穿着套装,喝着咖啡的另一个不一样的自己。说干就干,联系了一家服装直销厂家,2天后正式开始了自己做老板的生涯。每天过着昼夜颠倒的日子,不得不说,那是一段完全可以称得上艰苦的日子,诚然,我并不是独生女,但我却有一个公主一般的童年,在我的世界里,小红帽永远可以智斗得过大灰狼。这些年,不管是素面朝天还是淡妆裹颜亦或是浓妆艳抹,我都始终坚持面带微笑,如果说青春是终会散去的宴席,但时光如此美好,我们怎能不盛装出席。
4月末接到通知,预计的6们考试定于6月中旬,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各种复习题,参考书,模拟试卷席卷了我大半的时间,恍惚间我似乎回到了那年高考,那一段遗留在生命里倒计时的日子,不管你愿不愿意,上课的日子是枯燥乏味的,偶尔约着朋友吃吃饭,逛逛街,看看电影,都变成了一种奢望,生意自然无法兼顾,特别痛恨一个叫不了了之的词,它让我恨其不实,怒其不争,特别伤肝伤胃伤内脏,我再次投奔于打工者的行列,应聘在一个小小的贸易公司做了出纳,每天往返于银行与公司的两点一线之间,在沸腾的“狼血”也被消磨的只剩下冷漠,怀揣着昨日的梦想,行走在今日的路上,我没有过多的时间来思考何为人生,只是很用力很认真的再走每一步。有的时候也会莫名的烦躁,我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却总是做不到漠然转身,每次从考场出来之后,我都会告诉自己,离学士学位又进了一步,试问自己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可以如此大言不惭,难道是考场上豆腐两碗,两碗豆腐的答题方法?不可置否的摇摇头,于是归咎于女人第六感的直觉。
闲暇之余,也会翻翻旧时的杂志报纸,看着上面自己发表的文章,欣慰的同时确有着淡淡的忧伤,我是怎样一步步把自己的爱好,变成了赚钱的工具,也总是会想起大学时代跟着高洋办青年杂志会刊时的情景,入学第二年在上面发表了一篇题为“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类似于散文的四不像,内容不外如是的忆了忆刚刚结束的高考,吐槽了一下青春年华,没想到竟也引起不小的共鸣,那时杂志社经费紧张,并没有稿费一说,我却投入了我全部的热血,仅仅是因为爱好,如今,拿到稿费的时候会想着去哪里大吃一顿或者是去百货公司看看可不可以淘到心仪的包包,再也没有文艺女青年的气息,骨子里颇为世俗。我总是可以在最需要矫情的时候,冷漠的如同路人甲一般,最需要欢喜的时候又不合时宜的想起一句网络语: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回忆就像播放了不下十遍的影碟一样,突兀的卡碟,静止的画面,刺耳的叫声,就算改变不了快进的命运,留下的大多是衔接不上的空白。7月拖着轻快的脚步一闪而过,紧接着8月像火车头一样呼啸着而来,令人躲避不及。8月的天气早晚已经有了秋的凉意,出门前总少不了备一件薄薄的外搭,突然就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上班的时候总想着休息,可当自己真正休息的时候,总会生出无所适从的落寞和不真实感,如同一盏寂静幽暗的路灯,突然光芒万丈的时候我们总是会首先揉揉眼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心情,这样的日子,于是就有了人生第一次的远足。备上简单的行装,带上相机,奔向了四川九寨,至于去哪里,其实有过很多的纠结,最想去古城走走,什么都不干,只是走走,用相机记录一些事,一些人,一些景,最终由于时间的关系还是决定先去九寨看看。每个人一生中总会有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走路,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旅行。而我在同一天经历了两个第一次,第一次一个人的远足,第一次坐火车,于是我默默地给自己贴了一个标签:勇敢的姑娘。出发前给表姐打了一个电话,我会每天发短信报平安,万一哪天没有收到我的短信,“请报警吧,孩纸”。我承认是我想多了,从小我就压抑不了我总是爱幻想的脑袋,前一秒还是万一被拐卖的种种悲惨经历,后一秒就已经飘到了风景秀丽的九寨,事实证明,幻想千遍万遍,就算幻想到海枯石烂都不及现实来的震撼,火车上不是又脏又乱吗,原来这么干净?随即便释然,这本来就不是一个想当然的社会。
硬卧,一个人的宽度,躺在上面的时候,人还是有点蒙蒙的感觉,中午做的决定,晚上已经在火车上了,多少有点惊讶自己的速度。上铺的已经熟睡,是中年人,呼吸重而黏腻,有打呼声。闭上眼,始终无法入睡,借着月光,思绪随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和一排排的平房缓缓跳动着,这样的平房,夏天热的要死,冬天冻的彻底。实习的时候,曾和朋友合租在南校附近的平房里,对于那几年的记忆总是模糊的,好像一格格没有情节的闹剧,让人想看又抓不住重点,那个时候该是工作最忙的时候,加班是经常的,薪水是稀少的,年末各种酒会接踵而至,连空气里都充满了红酒的味道,甘甜而美好,有个词叫做“唇齿留香”大概也不过如此了,不忿的情绪就这样一节一节的被淹没在了空气里。南校对面是一家殡仪馆,俗称:火葬场,加班的每一个夜晚,总会驻足观望烟仓里滚滚的黑烟,天堂还是地狱?一个人,一辈子,就这样结束了。倘若你在午夜11点的时候,看到一个踩着高跟鞋穿着套装的姑娘站在火葬场门口,请别觉得惊悚,我只是特别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住了2年,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一直没有遇到传说中的鬼,倒是在某一天,出来一个男人,醉蒙蒙的眼睛像坟冢旁的萤火一样,在我身上跳来跳去,吓的我落荒而逃,自此,探索无疾而终,每次经过均绕道而行,我想我是被活人吓着了。之后不久,加薪,住所也跟着改变,前不久到附近去上课,故地重游,才真正理解物是人非这个词的悲凉,一马平川的土地,曾居住过的平房早已不见了踪影,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能将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再将一切可能变成不可能。
8月22号,6点钟就醒了,我住中铺,自己弯着身子好不容易叠好了被子,忿忿的想,这铺位设计的真不靠谱,这么小的空间这是闹哪样,抬头才发现众人眼光怪怪的,一直纠结,直到下车才发现,原来在火车上是不叠被的!尴尬的同时就想会不会有好事者把照片发到微博上,然后附带着大大的标题:二货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到了兰州,坐上菜刀(蔡导简称菜刀)的旅游大巴,路过临夏,合作,一路疾驰到川主寺,海拔3000多米的地方,并没有多大的高原反应,只是昼夜温差的变化一时难以适应,也算是真正体验了一把围着火炉吃西瓜的快感。当晚夜宿古城川主寺,对于美轮美奂的古建筑,我总是无法抗拒它的魔力。尤其是在夜色下别有一番风韵。一个单身姑娘走在大街上,多多少少会引来别人的侧目,偶有羌族的小伙经过,也会吹几声口哨,说到羌族,他们的婚嫁是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在没有来东藏之前,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在21世纪这个年代,竟然还存在着一妻多夫这种婚姻制度,以至于后来,参加羌族篝火晚会的时候,碰上羌族的姑娘,我想,我当时的眼睛定像探照灯一样扫视着,最终只能摇头叹息,羡慕于他们这种游牧民族自由的同时,却又深深的窃喜自己是汉民。吃过牦牛肉,喝过青稞酒,告别了羌族热情的歌舞,踏上了山清水秀的九寨黄龙。每次走在命名为海的景点时,总会被它所营造的浪漫氛围感染,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起“爱琴海”三个字,我知道它有可能叫“犀牛海”,有可能叫“双龙海”唯独不可能叫“爱琴海”。路遇一个个拿着单反的背包客,深深地羡慕着,连拍照的姿势都觉得异常优美,喜欢一件事物的时候,往往会把它的好无线放大,盲目崇拜,知道归知道,但还是固执的喜欢着,羡慕着。团里33个人,唯独我一人选择步行上黄龙,再好的缆车也比不过自己爬到山顶时的那种挥斥方遒一览众山小的豪迈来的更加畅快淋漓。6天的旅途很快就迎来了尾声。
回程的票是软卧,在车站竟然也意外的结识了一位法国华侨,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普通话却夹杂着东北浓浓的乡音,聊到浪漫的巴黎,卢浮宫,里昂,马赛,不禁一阵唏嘘,这辈子总是要去看看的。火车上,简单洗漱之后,想到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忍不住,翻开随身的笔记本写到:九寨,黄龙,我亦来过。
——写于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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