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睡着了,我却对着静谧的黑夜哭了,哭自己逝去的爱情。心里堵堵的,有一些喘不过气。
喜欢他的时候,他哪儿哪都不好,可是喜欢一个人向来也是没有道理的。喜欢他不那么能干的样子,喜欢他有点邋遢的样子,喜欢他眯着眼睛说话的样子,喜欢他笨拙的样子,喜欢他吃瘪的样子,喜欢他对自己温柔耐心的样子。
那是在我实习的时候,老大让我跟着他学习。可是第一次一起工作我便与他起了争执。刚出校门的人总是自视甚高的,我也不例外,还没有经历过社会便开始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会,前途一片光明。因而对他这个即将辞职的、有点敷衍的“老人”是怎么也看不惯的。
想必他也知道我是不大喜欢他的,所以尽量的不来招惹我。尽管我说话年轻气盛的惹他不高兴他也是心平气和的告诉我。
没多久他走了,我也走了,总共相处的日子也不过就十天半月的样子。分开的时候心里并没有觉得悲伤,只是有一点不舍。
我是在一次打电话的时候明白自己原来是喜欢他的。在电话里听到一个好似他的声音,在别人问我“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时,冲动的跟他说,你声音好像我一个朋友。听到人家尴尬的笑了一下,才说了谢谢把电话挂了。
那时候才明白,原来我是喜欢他的啊。我想如果不是第一份工作里的眼泪和挫败那么多,我可能不会如此思念他。在那些觉得煎熬的日子里,他是回忆里的一抹念念不忘的亮色。
喜欢一个人,两年来念念不能忘;喜欢一个人会在想起他是觉得无比温暖;喜欢他时会很庆幸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头顶着同一片青空,喜欢他时会觉得缺点也是好的。
只是我真的太笨了,没能及时发现那是爱情,也没有察觉心里的不舍,就那样匆匆的擦肩而过了。
而后的时光里,无数次想要找回他,却始终没有勇气,那时的自己真的害怕经历爱情。
日子一天天过去,月月年年的,自得于一个人的日子。却在豆瓣征友的时间里,终于还是意识到自己从来也没有放下。
两年后的我,好像有了无畏无惧的勇气。辗转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生猛的跟他告白说喜欢,他却只跟我说了“谢谢”。
我以为他是婉转的拒绝了,对着河水把该流的眼泪都流干了,以为这样自己终于可以放下了。却原来他只是把我错认了。
两天的时间里,我知道了喜欢一个人的滋味:是疼痛多过喜悦的。
会焦急的等待他的联系;会盼着他回复自己的消息,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言片语;会在脑海里慢慢临摹他的样子;会想要见他,想要知道他好还是不好?会隐隐的期待他将我记起。
可他终将是没有记起。在他一遍一遍的确认里,我终于明白对他而言我到底只是一个过客。
我笑了,对于这样的结果笑疯了,笑着笑着就哭了,我心心念念的人他早已把我都忘了。在那些我拥抱着回忆不肯撒手的日子里他从来也没有记得过。啊,这场耗时两年的思念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罢了。
这是一场华丽而隆重的单恋,我应该要明白的,却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说到底,单恋只不过是镜花水月了一场。
亲爱的,我喜欢过你,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喜欢你,在你没有记忆的时光里我喜欢你。也许我本不该告白的,那样便不会打扰到你。
这该死的单恋,它是我一个人的独幕剧。喜欢你却放弃你,喜欢你,从来都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悲喜。
亲爱的你,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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